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师生晨午检制度

作者: 时间:2021-04-19 点击数: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师生晨午检制度

 

为有效防控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切实维护全院教职工和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现制定晨午检制度:

一、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防控疫情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为学生晨午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每天由班主任负责对学生进行晨午检,负责检查本班学生出勤及健康情况;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每天对本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晨午检。

三、晨检时间为每天上午8:00前,上报时间为每天上午9:00前;午检时间为每天下午13:00前,上报时间为每天下午14:00前。

四、晨午检中一旦发现师生中有超过37.3°C症状者要密切观察,立即报告本部门负责人员,通知疫情检测组医生前往复测,复测仍超过37.3°C,送往定点医院就诊。

五、晨午检时间以外师生中发现有发热者(额温超过37.3°C),全校师生人人有责任及时报告。

六、坚持追踪及电话随访制度。各相关责任人对发热症状者,要每天追踪了解病情变化及诊治情况,并对与其有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集中点观察。各部门负责人要将患病师生情况及时上报学院有关领导。

七、实行疫情报告制度。各部门务必按照要求做好晨午检工作,相关责任人要将可疑情况1小时内上报学校。对疫情缓报、瞒报、漏报者,相关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本办法由后勤与基建处、组织人事处、学工处负责解释。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二OO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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