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试行网上商城采购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12-08 点击数: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在部分省级预算单位试行网上商城采购的通知》(苏财购[2015]29号)要求,自2016年4月1日起在全院试行网上商城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模式

通过江苏省省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系统登录苏宁易购、京东商城、天猫商城等定点电商专用平台进行网上采购。

二、试行范围

1、单项或同批预算20万元以下,并被列入《江苏省省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见附件一)的采购。

2、学校预算安排的日常运行、建设和发展经费以及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等的采购。

3、科研项目的采购仍按学院科研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鼓励通过网上商城采购科研所需的设备和材料。

4、单项或同批预算20万元及以上的,按学院采购的规定执行。

三、采购方式

1、对纳入批量集中采购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空调四个品目,学院采取上半年、下半年两次集中进行网上商城采购的方式,每学期开学一周内递交本学期采购申请,交至计划财务处集中采购。2015-2016-2学期的申请请在4月11日前交至计划财务处

2、其它商品按需申请采购。

四、采购流程

1、查询商品。申购单位根据实际需要,通过定点电商专用平台查询信息、选择商品。也可明确具体需求,委托计划财务处择优选购。通过江苏省省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系统(http://www.ccgp-jiangsu.gov.cn/pub/jszfcg/wssc/)用查询帐号登陆选择商品。(账户名:jszfcg,密码:js1234)。

2、申请采购。申购单位选择好商品后,填写《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申购单》和《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商城采购申购单》(附件二),经采购项目经费负责人批准,向计划财务处提出采购申请。《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商城采购申购单》以书面和电子形式同时提供。

3、下单采购。计划财务处对申购单位的采购申请进行审核后,登录定点电商平台,按定点电商平台操作流程,下单采购。

4、采购验收。物流公司将所购商品送达后,申购单位收货人负责验收、收货。验收合格的,在相关票据上签字确认,并将有关票据交物流公司。验收不合格的,应当场与物流公司或定点电商交涉处理。处理无果的,应及时与计划财务处联系,商讨处理办法。

5、采购付款。物流公司将经申购单位收货人签字确认的发票交计划财务处计划财务处审核无误后集中刷卡付款。

6、财务结算。计划财务处凭《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申购单》、《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商城采购申购单》、发票、银行卡消费凭证、固定资产入库单等相关凭据,到计划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所报款项直接支付至网上商城采购卡。

五、注意事项

1、网上商城采购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按定点电商公布的服务承诺执行。如有质量问题,申购单位和计划财务处应及时与电商联系解决。定点电商自营类商品多为七天无理由退换商品,因目前采购卡管理办法中退货手续较为繁锁,申购单位要加强申购审核和货到验收工作,尽量避免退货。

2、因采购卡受额度限制,如不及时结帐将影响全院的网上商城采购工作,因此各采购环节的工作均应及时处理、提高效率。所购商品达到规定标准的,申购单位应在收货后十日内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逾期造成的罚息由申购单位承担,且在固定资产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前,不再受理该申购单位的后续采购项目。

3、网上商城采购受省财政实时监控,请各单位严格按规定办理采购事宜。

4、属于网上商城采购范围,但不能满足需要(相应品目未提供商品或已有商品规格型号配置不能满足需要),或对于同品牌型号配置商品在同等情况下,价格更低或同等价格服务更优的,确定需要从其他渠道购买的,由申购单位填报《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商城采购特殊采购审批表》,经计划财务处审核,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后实施,但报销时须将网上商城相关信息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六、联系方式

计划财务处:综合办公楼二楼222室 联系人:别道亮

联系电话:66098708

附件:一、关于在省级预算单位实行网上商城采购的通知

二、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商城采购申购单

计划财务处

2016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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