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在部分省级预算单位试行网上商城采购的通知》(苏财购[2015]29号)要求,自2016年4月1日起在全院试行网上商城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模式
通过江苏省省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系统登录苏宁易购、京东商城、天猫商城等定点电商专用平台进行网上采购。
二、试行范围
1、单项或同批预算20万元以下,并被列入《江苏省省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见附件一)的采购。
2、学校预算安排的日常运行、建设和发展经费以及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等的采购。
3、科研项目的采购仍按学院科研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鼓励通过网上商城采购科研所需的设备和材料。
4、单项或同批预算20万元及以上的,按学院采购的规定执行。
三、采购方式
1、对纳入批量集中采购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空调四个品目,学院采取上半年、下半年两次集中进行网上商城采购的方式,每学期开学一周内递交本学期采购申请,交至计划财务处集中采购。2015-2016-2学期的申请请在4月11日前交至计划财务处。
2、其它商品按需申请采购。
四、采购流程
1、查询商品。申购单位根据实际需要,通过定点电商专用平台查询信息、选择商品。也可明确具体需求,委托计划财务处择优选购。通过江苏省省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系统(http://www.ccgp-jiangsu.gov.cn/pub/jszfcg/wssc/)用查询帐号登陆选择商品。(账户名:jszfcg,密码:js1234)。
2、申请采购。申购单位选择好商品后,填写《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申购单》和《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商城采购申购单》(附件二),经采购项目经费负责人批准,向计划财务处提出采购申请。《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商城采购申购单》以书面和电子形式同时提供。
3、下单采购。计划财务处对申购单位的采购申请进行审核后,登录定点电商平台,按定点电商平台操作流程,下单采购。
4、采购验收。物流公司将所购商品送达后,申购单位收货人负责验收、收货。验收合格的,在相关票据上签字确认,并将有关票据交物流公司。验收不合格的,应当场与物流公司或定点电商交涉处理。处理无果的,应及时与计划财务处联系,商讨处理办法。
5、采购付款。物流公司将经申购单位收货人签字确认的发票交计划财务处,计划财务处审核无误后集中刷卡付款。
6、财务结算。计划财务处凭《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申购单》、《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商城采购申购单》、发票、银行卡消费凭证、固定资产入库单等相关凭据,到计划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所报款项直接支付至网上商城采购卡。
五、注意事项
1、网上商城采购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按定点电商公布的服务承诺执行。如有质量问题,申购单位和计划财务处应及时与电商联系解决。定点电商自营类商品多为七天无理由退换商品,因目前采购卡管理办法中退货手续较为繁锁,申购单位要加强申购审核和货到验收工作,尽量避免退货。
2、因采购卡受额度限制,如不及时结账将影响全院的网上商城采购工作,因此各采购环节的工作均应及时处理、提高效率。所购商品达到规定标准的,申购单位应在收货后十日内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逾期造成的罚息由申购单位承担,且在固定资产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前,不再受理该申购单位的后续采购项目。
3、网上商城采购受省财政实时监控,请各单位严格按规定办理采购事宜。
4、属于网上商城采购范围,但不能满足需要(相应品目未提供商品或已有商品规格型号配置不能满足需要),或对于同品牌型号配置商品在同等情况下,价格更低或同等价格服务更优的,确定需要从其他渠道购买的,由申购单位填报《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商城采购特殊采购审批表》,经计划财务处审核,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后实施,但报销时须将网上商城相关信息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六、联系方式
计划财务处:综合办公楼二楼222室 联系人:别道亮
联系电话:66098708
附件:一、关于在省级预算单位实行网上商城采购的通知
二、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商城采购申购单
计划财务处
2016年04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