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教室使用管理规定

作者: 时间:2019-05-10 点击数:

根据学校需要,教室使用实行流动管理的办法。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室管理,充分利用教学资源,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校教室的管理、使用和维护、公物保管及清洁卫生由教务处、实训中心、后勤与基建处分工负责。教务处统筹安排、调度教室,实训中心负责多媒体教室的设备使用及维护,后勤与基建处负责教学楼教室、走廊、洗手间等公共设施的卫生保洁、准点开关门、日常维护。

二、正常教学、自习课、学术讲座及其它常规教学活动根据教务处排定的课表统一安排。

三、课表外临时安排的教学活动或教室变更需经教务处同意,各单位未经教务处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教室,以免与正常安排发生冲突而影响教学秩序。

四、凡借用教室的有关人员不得利用教室进行与教学、科技无关的活动,班级在特定节日开展文艺活动需使用教室应提前报教务处批准,并不得影响其他教室上课或自习。

五、外单位或校内单位有偿使用教室的,须经教务处同意,报后勤与基建处和保卫处备案,同时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办理手续。

六、普通教室开放时间:7∶00-21∶30,多媒体教室开放时间:根据实际使用时段开放。

七、学生在教室活动期间应自觉遵守如下纪律:

1.服从教室管理人员的管理,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保持教室整洁。

2.不得将食物带入教学楼内。自觉维护教室卫生,不得乱扔果皮、纸屑及其他废弃物。不得在教室内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任意张贴、乱写乱画。不得穿背心、短裤和拖鞋进入教室。

3.自觉保持教室安静,上课时间自习或课间休息时,不得携带使用有声设备,不得在走廊大声喧哗、打闹,以免影响他人学习。

4.课前课后,上课班级应指定专人负责擦净黑板,下课后应及时关灯和电风扇。

5.自觉爱护教室设施,不得人为损坏桌椅、讲台、黑板、灯具、电扇、门窗、窗帘、玻璃、多媒体设备、消防设备、安全监控设备。对造成上述设施损坏者,经核实后,必须照价赔偿,同时进行批评教育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6.不得抢占、多占座位,不得倒插教室门而将其他同学拒之门外。晚间按学校规定的作习时间(21∶30)离开教室,不得拖延时间,并注意随手关灯和电风扇。

7.各教室内桌椅只限本教室使用,未经教室管理人员的同意不得搬动或搬出本室外,更不得移作他用,如有损坏丢失,按有关规定赔偿。

8.不得在教室内使用“热得快”、电水壶等大功率电器。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以往和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6.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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