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作者: 时间:2019-05-10 点击数:

为有效预防和应对、控制、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带来的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院正常的工作、教学秩序,保持学院稳定,根据《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我院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全院师生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事件引起的各种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和医疗急救小组,并作为常设管理机构,长期领导、开展校园内传染病防控、公共卫生管理等工作。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傅兵

副组长:孔婷婷

组员:各系(部)、办公室、组宣处、保卫处、学工处、计财处、后勤与基建处、工会、团委等各部门负责人。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耿晓东同志兼任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急救小组

组长:孔婷婷

副组长:秦昌友

成员:医务室全体工作人员

医疗急救小组办公室设在后勤与基建处,王慧敏同志兼任医疗急救小组办公室主任。

二、应急响应分级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特大突发事件(Ⅰ级)、重大突发事件(Ⅱ级)和一 般突发事件(Ⅲ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进行预警。学院应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别,结合学院的特点,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出相应反应。

(一)突发事件分级

1、特大突发事件(Ⅰ级)

学校发生的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放射损伤、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消灭传染病等达到卫生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2、重大突发事件(Ⅱ级)

(1)学校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疫情局限在单校区域内的,发病人数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4)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5)发生在学校的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6)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49人。

(7)发生在学校的放射事故,一次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人数51-99人,或轻度放射损伤人数11-20人。

(8)因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造成的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生人数在10-49人。

(9)发生在学校的,经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一般突发事件(Ⅲ级)

(1)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10-99人。

(2)学校发生腺鼠疫、霍乱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3-9人。

(4)因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造成的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生人数在3-9人。

(5)发生在学校的放射事故,一次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人数10-50人,或轻度放射损伤人数3-10人。

(7)发生在学校的,经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鉴于学校公共卫生事件涉及青少年身体健康和安全,社会关注度较高,未达到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公共卫生事件,均按照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应急反应。

(二)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措施

1、特大突发事件(Ⅰ级)

所在学院或地区发现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2)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

(3)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暂停一切大型的集体活动,不安排师生外出学习、参观等。

(4)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图书室、活动室、厕所等场所每天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5)学院每天公布校园疫情的防控工作情况。

(6)按照上级要求进行相应处理。

2、重大突发事件(Ⅱ级)

所在学院发现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开展针对性地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视突发事件类型,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3)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4)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5)及时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一般突发事件(Ⅲ级)

所在学院发现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1)立即启动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加强疫情的通报。

(2)加强对接触人群的跟踪管理,做好教室、图书室、食堂、办公室等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工作,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3)严格执行进出入校门的管理制度。

(三)应急响应要求与现场急救

1、报告制度:凡学院内发生等级应急事件,一般应按以下顺序及时迅速逐级上报:各班班长→辅导员(班主任)→系领导→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姑苏区疾病控制中心,同时学院立即启动学院应急预案,并由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及时(2小时内)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现场抢救:学院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急救领导小组成员应立即携带相关急救设备与药品到达现场,在统一指挥下,组织医疗卫生救治,迅速将伤员转送出危险区,本着 “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和方法迅速对伤病员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四种颜色,对轻、重、危重伤病 员和死亡人员作出标志(分类标记用塑料材料制成腕带),扣系在伤病员或死亡人员的手腕或脚踝部位,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分级。

3、医疗求援:学院发生较严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和姑苏区疾控中心发出医疗求援,并拔打“120”医疗抢救电话,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三、日常工作管理与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学院公共场所的卫生防疫管理,保证校园的安全与稳定。

(二)及时作好新生入学健康检查、防病(艾滋病、肠道传染病、呼吸道传染病等)知识宣传和预防传染病的各种疫苗注射,认真开展健康教育讲座,提高卫生保健意识和健康素质,努力防止急性传染病在我院的发生与流行。

(三)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持环境卫生。后勤与基建处爱卫会应经常组织实施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等活动,减少疾病的传播,大力倡导良好的公共卫生和个人卫生习惯。

保持公共场所(包括学生宿舍、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办公楼、计算机房、食堂等)人口密集处的空气流通与环境清洁卫生,在呼吸道传染病好发季节进行空气消毒。

(四)培养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督促学生多进行户外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提高抵抗疾病的能力。注意饮食卫生,均衡饮食,养成良好的生活规律,保证充足睡眠。

(五)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培训,提高快速应对能力和技术水平,积极开展应急处理工作演练,服从属地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指挥和安排。

(六)医务室对发热病人和肠道病人进行门诊登记,对可疑病人进行相关检查,避免漏诊和误诊,力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七)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组织有关人员每周至少一次对学院食堂和校内各餐饮部门进行食品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八)及时做好各种急救、治疗、预防、消毒药物、器材、设备及各种预防注射疫苗的采购与供应,确保各种抢救设备、器材完好,并做好各种消毒技术指导和监督。

(九)协助疾控机构人员开展标本的采集、检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十)做好医务室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

四、奖惩与责任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对在应对校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作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者实行责任追究制。

由于学院人员居住密集,校园所在地流动人口较多,疫情随时可能发生,预防传染病与群体性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警惕性不能放松,做好长期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预防工作及应急准备是非常重要的,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警惕,采取高效、系统、科学、规范的应对突发事件的管理办法,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保持学院稳定、维护学院公共卫生安全,确保我院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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