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安全责任状》考核的通知

作者:俞晔 时间:2024-01-15 点击数:

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年初学校党委、行政与各部门、二级学院签订的2023年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安全责任状》及其考核标准,按照“平安校园”示范高校建设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共同维护学校的安全与稳定。学校将开展对各部门、二级学院2023年度落实平安校园示范高校建设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签订《校园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安全责任状》的各部门、二级学院。

二、考核内容

对照责任状及其考核标准,围绕维护学校安全与稳定,深化“平安校园”示范高校建设这一责任目标,力保不发生影响恶劣的政治事件、不发生重大恶性治安刑事案件、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不发生重大集体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安全事故、不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人员伤亡事故、不发生巨额财产损失或盗窃事故、不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重视校园综合治理、消防安全工作,层层落实综合治理、消防安全工作责任,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三、考核方式、步骤

各部门、二级学院围绕考核标准的主要内容,在开展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人员集中进行检查考核。检查考核分为自查自评、集中考核评定两步聚。

(一)自查自评。各部门、二级学院对照各自责任状中《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综合治理、消防安全工作考核标准》细则,完成自查自评。

(二)集中考核评定。学校成立考核组,对各部门、二级学院进行集中考核,综合评定量分。

四、相关要求

(一)检查考核应公平公正、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注重实绩,实行部门自评与集中评定相结合。

(二)各部门、二级学院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自查自评工作。

(三)附件1-4为不同考核标准,请各部门、二级学院对照下载,自评填表。

(四)20241月19日17:00之前,自评表经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送安全保卫处俞晔老师(行政楼121办公室),电子稿发俞晔老师邮箱202144@szai.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考核标准---综合管理机构

2.考核标准---党群组织

3.考核标准---教研辅单位

4.考核标准---纪检监察机构



安全保卫处

202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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