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室是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工作的基层单位,教研室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培养人才的质量,关系到教风和学风建设,因此教研室建设是学校基础建设的重要内容。教研室主任是教研室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教研室的各项教学工作,组织全体教研室人员努力完成各项教学任务。为了进一步加强教研室工作,特制定本职责。
(1)教研室主任要按照素质教育中心安排主动做好本教研室的思想政治工作,主动与党组织交流思想,沟通情况,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2)全面负责本教研室课程任务的落实安排,教学改革的实施,外聘教师的聘任管理等工作,并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3)主持和召开教研室工作会议,讨论制定本教研室发展规划和学期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4)组织开展教学研究活动,组织观摩教学及讲座等活动,检查本室人员授课计划、教案、试卷等教学资料完成情况,完成学校规定的听课次数。
(5)每学期负责制定本室学生素质教育活动方案,开展相应学生素质类教育活动。
(6)每学期末向全室人员报告一学期工作,学年进行总结,听取本室人员的意见,并负责向中心主任汇报。
(7)制定和落实教师培养计划,包括学术方向、专业发展方向、培养任务、培养时间、培养标准和要求,定期检查落实提高教师业务水平所采取的措施落实情况。
(8)组织研究课程教学改革、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的交流,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重视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和指导。做好老、中、青教师的传、帮、带工作。
(9)完成学院下达的临时性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