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诊断与改进学习手册

作者: 时间:2021-11-22 点击数:

 

 

 

 

 

 

 

 

 

教学诊断与改进学习手册

 

 

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编

 

 

 
 



 

一、国家、省级文件........................................................................................................ 1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通知(教职成厅[2015]2).... 1

2. 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试行)》启动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5]168号).................................................................................................................. 3

3. 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全面推进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建设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7〕56     8

4.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教高﹝20169号)...................................................................................................................................... 11

5. 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第二批试点院校名单的通知(苏教高〔201814号)........................................................................................................................... 11

6.全国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专家委员会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复核工作指引(试行)》(职教诊改[2018]25号)............................................................................... 14

7.正确认识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  建立人才培养保障机制——林宇处长在全国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专家委员会第四次全体委员会议上的发言.................................................................................. 20

二、什么是“诊断与改进”............................................................................................ 23

1.诊改的内涵.................................................................................................................. 23

2.诊改遵循的八大原则.................................................................................................... 23

3.诊改的起点.................................................................................................................. 24

4.诊改≠评估................................................................................................................... 24

5.诊改关键词.................................................................................................................. 24

三、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基本架构(55821..................................................................... 25

附件: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与运行实施方案(修订)............... 26


一、国家、省级文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通知(教职成厅[2015]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建立常态化的职业院校自主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机制,根据《教育部2015年工作要点》,决定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逐步在全国职业院校推进建立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全面开展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

1.1 目的与意义

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是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基本任务,是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关键所在,是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服务中国制造2025、创造更大人才红利的重要抓手。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引导和支持学校全面开展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切实发挥学校的教育质量保证主体作用,不断完善内部质量保证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是持续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和制度安排,也是教育行政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履行管理职责的重要形式,对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具有重要意义。

1.2 内涵与任务

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指学校根据自身办学理念、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聚焦专业设置与条件、教师队伍与建设、课程体系与改革、课堂教学与实践、学校管理与制度、校企合作与创新、质量监控与成效等人才培养工作要素,查找不足与完善提高的工作过程。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和改进制度的主要任务是:

1.理顺工作机制。坚持“需求导向、自我保证,多元诊断、重在改进”的工作方针,形成基于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学校自主诊断与改进、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需要抽样复核的工作机制,保证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高。

2.落实主体责任。各职业院校要切实履行人才培养工作质量保证主体的责任,建立常态化周期性的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开展多层面多维度的诊断与改进工作,构建校内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保证制度体系,并将自我诊断与改进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质量报告。

 3.分类指导推进。各地须根据职业院校不同发展阶段的特点和需要,推动学校分别开展以“保证学校的基本办学方向、基本办学条件、基本管理规范”“保证院校履行办学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学校内部质量保证制度体系”“集聚优势、凝练方向,提高发展能力”等为重点的诊断与改进工作,切实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施效果。

4.数据系统支撑。职业院校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建立校本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管理系统,及时掌握和分析人才培养工作状况,依法依规发布社会关注的人才培养核心数据。加快推进相关信息化建设

项目,为公共信息服务、培养工作动态分析、教育行政决策和社会舆论监督提供支撑。

5.试行专业诊改。支持对企业有较大影响力的部分行业牵头,以行业企业用人标准为依据,设计诊断项目,以院校自愿为原则,通过反馈诊断报告和改进建议等方式,反映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对职业院校专业教学质量的认可程度,倒逼专业改革与建设。

1.3 实施工作要求

1.完善组织保证。教育部组建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专家委员会,负责指导方案研制、政策咨询、业务指导,以及我部委托的相关工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遴选熟悉职业教育、具有管理经验、具有公信力的行业企业专家和中高职教育专家、教育教学研究专家等组成省级诊断与改进专家委员会,指导本省相关业务工作。

2.加强省级统筹。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工作规划,根据教育部总体指导方案制定本省(区、市)工作方案、细则和实施规划,以落实改进为重点,组织实施行政区域内职业院校的诊断与改进工作。中等职业学校的诊断与改进工作也可在省级方案基础上,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委托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3.确保公开透明。各地要加强诊断与改进工作管理。有关组织机构、职业院校和专家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自觉遵守工作规则规程,规范工作行为;建立诊断与改进工作信息公告制度,政策、文件、方案、标准、程序以及结论等均在适当范围公开,接受教师、学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和专家委员会组建工作另行通知。

2015623

教育部办公厅

 

2. 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试行)》启动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5]1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通知》(教职成厅〔20152号),推动和指导各地和职业院校分类开展职业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简称诊改)工作,我司组织研制了《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试行)》(见附件,简称指导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2.1 落实方案

1.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据指导方案制定本省(区、市)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

2.指导方案适用于办学基础相对稳定、办学时间相对较长的高等职业院校,学校依据省级实施方案自主开展诊改工作,接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抽样复核。

3.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建设,为省级执行方案研制和抽样复核工作安排专项经费,确保实施效果。

2.2 完善组织

1.我司组建全国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专家委员会(简称全国诊改专委会),指导相关业务、开展相关服务、承接我司交办的有关工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遴选熟悉职业教育、具有管理经验和公信力的行业企业专家、职业教育专家、教育研究专家等组成省级诊改专委会。省级诊改专委会的主任(或秘书长,限一人)可报名成为全国诊改专委会成员。

2.省级诊改专委会业务上接受全国诊改专委会的指导,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委托,可承担制订(或指导研制)省级执行方案、开展专家培训、建立和维护专家库、组织专家复核、审定复核结论、落实整改回访等具体工作。

2.3 开展试点

在各地诊改工作的基础上,我司委托全国诊改专委会开展以完善指导方案为目的的诊改工作试点。试点工作为期三年。试点省份及其试点院校由全国诊改专委会与相关省份协商确定,相关诊改工作纳入相应省份工作计划。

2.4 时间要求

1.2016131日前,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省级诊改专委会名单及推荐参加全国诊改专委会的人选函报我司;请有意参加试点的省(区、市)将申请函报我司(附3所试点院校名单)。

2.2016228日前,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本省(区、市)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包括执行方案和工作规划)函报我司。

3.2016年起,每年1231日前,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本省(区、市)职业院校教学诊改工作年度实施情况以及下一年度安排等函报我司。

  地 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邮编:100816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高职与高专教育处

  联 人:朱华玉 任占营

  电话/传真:010-66096232

  电子邮箱:sfgz@moe.edu.cn

  附件:《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试行)》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151230


 

附件

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                            (试行)

为推动高等职业院校(简称高职院校)建立常态化自主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机制,引导和促进高职院校不断完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提升内部质量保证工作成效,持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制定本指导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为指导,以完善质量标准和制度、提高利益相关方对人才培养工作的满意度为目标,按照“需求导向、自我保证,多元诊断、重在改进”的工作方针,引导高职院校切实履行人才培养工作质量保证主体的责任,建立常态化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和可持续的诊断与改进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目标任务

建立基于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学校自主诊改、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需要抽样复核的工作机制,促进高职院校在建立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基础上,构建网络化、全覆盖、具有较强预警功能和激励作用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实现教学管理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提升。具体任务是:

(一)完善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以诊断与改进为手段,促使高职院校在学校、专业、课程、教师、学生不同层面建立起完整且相对独立的自我质量保证机制,强化学校各层级管理系统间的质量依存关系,形成全要素网络化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

(二)提升教育教学管理信息化水平。强化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在诊改工作的基础作用,促进高职院校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管理系统的建设与应用,完善预警功能,提升学校教学运行管理信息化水平,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参考。

(三)树立现代质量文化。通过开展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改,引导高职院校提升质量意识,建立完善质量标准体系、不断提升标准内涵,促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

三、基本原则

(一)数据分析与实际调研相结合。诊改工作主要基于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的分析,辅以灵活有效的实际调查研究。

(二)坚持标准与注重特色相结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在本方案基础上,依据实际情况调整补充形成省级执行方案。学校可在省级方案基础上,补充有利于个性化发展的诊改内容。

(三)自主诊改与抽样复核相结合。以高职院校自主诊改为基础,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需要对学校进行抽样复核。

四、诊改与复核

(一)诊改对象与复核抽样

1.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应每3年至少完成一次质量保证体系诊改工作。新建高职院校可按照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执行。

2.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学校自主诊改基础上,每3年抽样复核的学校数不应少于总数的1/4

(二)基本程序

1.自主诊改。高职院校应根据省级诊改工作实施方案,依据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数据,对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及效果定期进行自主诊改,并将自主诊改情况写入本校质量年度报告。学校自主诊改可以安排校内人员实施,也可自主聘请校外专家参加。

2.抽样复核。复核工作的主要目的在于检验学校自主诊改工作的有效程度。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抽样复核。被列入复核的学校应提交以下材料:

1)学校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自我诊改报告》(格式参见附件2)。

2)近2年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

3)近2年学校的《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分析报告》。

4)近2年学校、校内职能部门、院(系)的年度自我诊改报告。

5)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规划及其他子规划。

6)学校所在地区的区域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

具体报送要求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报送材料应于复核工作开始前30日在校园网上公示。

(三)结论与使用

复核结论反映院校自主诊断结果、改进措施与专家复核结果的符合程度。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项目参考表中,诊断要素共15项。复核结论分为“有效”“异常”“待改进”三种,标准如下:

有效——15项诊断要素中,自主诊断结果与复核结果相符≥12项;改进措施针对性强、切实可行、成效明显。

异常——15项诊断要素中,自主诊断结果与复核结果相符<10项;改进措施针对性不强、力度不够。

待改进——上述标准以外的其他情况。

如执行方案对诊断要素有调整,可根据实际诊断要素数量,按上述比例原则,确定相应标准。

“待改进”和“异常”的学校改进期为1年,改进期满后须重新提出复核申请,再次复核结论为“有效”的,同一周期内可不再接受复核。

复核结论为“异常”和连续2次“待改进”的学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须对其采取削减招生计划、暂停备案新专业、限制项目审报等限制措施。

五、工作组织

(一)教育部组建“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专家委员会”(简称全国诊改专委会)负责诊改工作的业务指导。设立诊改工作网站,集中发布诊改工作的相关政策和信息。

(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按照教育部总体要求,统筹规划本省(区、市)质量保证体系诊改工作,结合实际制订相应的执行方案和工作规划。

(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遴选熟悉高职教育、具有管理经验的高职院校专家、教育研究专家、行业企业专家等组成任期制的省级诊改专委会,负责本省诊改工作业务指导。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委托诊改专家委员会,探索建立诊改专家认证制度,建立动态的诊改专家库并规范专家管理。

(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于年底前向社会公布本地区下一年度接受复核的院校名单。

(五)学校须根据复核工作报告制定整改方案,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任务。

六、纪律与监督

各地要加强诊改工作的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建立诊改工作信息公告制度。

(一)各地要按照报备的实施方案开展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改工作。如有调整,须及时报备。

(二)复核工作不得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教育部二十条要求及有关规定。

(三)复核专家必须洁身自律,被确定为专家组成员后,不得接受邀请参加复核学校的诊改辅导、讲座等活动。如有违反,应予更换并及时公布。

(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须指定网站,将诊改相关政策文件、复核专家组名单、接受复核院校应公示的材料,以及复核结论、回访结果等集中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五)各地要严格复核专家管理,对违反纪律或社会反响差的专家,应从专家库中除名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3. 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全面推进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建设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75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通知》(简称《通知》),根据《教育部2017年工作要点》关于“全面推进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建设”的要求,现将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简称诊改)工作下一步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点

1.加强领导。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对诊改工作的领导职责。要加强对省级诊改专家委员会建设的指导,规范工作制度、健全运行机制、优化成员组成、明确任务分工、有序开展工作;要为省级执行方案研制、院校抽样复核和开展实践研究等安排专门工作经费;要支持省级诊改专家委员会参加全国诊改专家委员会组织的培训和专题调研、承接全国诊改专家委员会安排的工作。

2.细化方案。各地要进一步完善省级职业院校教学诊改工作规划(2017-2020年)和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进度(包括时间节点)和措施,提高工作的计划性和可操作性。要推动中职学校守住底线,在保证学校“基本办学方向、基本办学条件、基本管理规范”的基础上,以教学工作为重点建立健全诊改制度;要对新建高职院校、优质高职院校和其他高职院校诊改工作进行分类指导,促进高职院校特色发展。

3.试点引领。各职业院校均须按照《通知》要求启动本校诊改工作。《关于确定职业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省份及试点院校的通知》确定的试点省份要加强对试点院校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试点院校对诊改工作的认识、态度方面的问题,力争使试点院校的诊改制度建设实际有效、专家复核结论符合要求;非国家试点省份应参照国家试点做法开展省级试点,其中中职试点应覆盖本省所有地(市、州)。

4.全面培训。各地应支持鼓励职业院校参加全国诊改专家委员会组织的全国培训;全面部署开展覆盖省域内所有职业院校校长和地、市、州、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管负责同志的省级培训;充分发挥省级诊改专家委员会作用,指导地、市、州、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院校的培训工作。试点学校要对本校教职员工开展校级培训。

5.注重宣传。各地要健全和落实省级诊改工作公告制度,通过指定专门网站公开本省(区、市)政策、文件、方案、标准、程序,以及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复核结论等战线和社会关心的信息。各职业院校须在学校官网设立专栏,发布校本诊改实施方案,及时反映诊改工作的进展与成果。各地、和职业院校应充分利用公开媒体宣传报道有关工作及成效,并积极向全国诊改专家委员会推送相关宣传材料。

二、工作要求

1. 健全国家、省两级诊改专家委员会工作联系机制。我司委托全国诊改专家委员会面向各地、省级诊改专家委员会开展指导和服务。省级专家委员会须及时向全国专家委员会报送年度计划和培训安排。

2. 建立工作年报制度。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规划(2017-2020年)、完善实施方案,并以此为基础细化年度工作安排。20171231日前,各地须将工作规划(2017-2020年)、完善后的实施方案、2017年工作总结(内容应包括上述工作规划的年度落实情况)以及2018年工作安排函报我司,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2018年起,每年1231前,各地须将年度工作总结(已经开展复核工作的,复核结论一并报送)及次年工作安排函报我司。我司将适时通报各地的执行情况。

三、联系方式

1.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通信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高职发展处(邮编:100816

人:孙    任占营

联系电话:010-66096232

电子信箱:sfgz@moe.edu.cn

2. 全国诊改专家委员会

通信地址:江苏省常州大学城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317(邮编:213164

人:刘 

联系电话:0519-86332206

电子信箱:zhengaimsc@126.com

QQ工作群:426728923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17613

4.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教高﹝20169号)

各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通知》(教职成厅〔20152号)和《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教职成司函 2015168号)要求,为推动我省高等职业院校建立常态化诊断与改进制度和自主发展机制,引导并促进高等职业院校持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省教育厅制定了《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方案》,现予印发。

请各高等职业院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和《江苏省政府关于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和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因校制宜,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进一步完善本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系统。省教育厅将适时组织开展诊改省级抽样复核工作。

附件:1.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方案

      2.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专家委员会名单

      3.江苏省教育厅推荐参加教育部试点的学校名单

                                           省教育厅 

                                                          2016517

 

5. 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第二批试点院校名单的通知(苏教高〔201814号)

各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简称诊改)制度的要求,2016年以来,江苏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诊改工作试点,首批五所试点院校发挥了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为进一步推进诊改工作,加强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整体提升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方案(试行)》(苏教高〔20169号)和《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推进诊断与改进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1720号)等文件要求,省教育厅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诊改试点范围。经学校申请并研究同意,共确定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等20所院校为第二批诊改试点院校。现予以公布(名单附后),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推进诊改试点工作。全省诊改试点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按照“需求导向、自我保证,多元诊断、重在改进”的工作方针,积极推进新时代高职教育教学改革,树立创新发展理念,培育现代质量文化,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建立常态化诊断与改进工作机制,持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利益相关方对人才培养质量的满意度。试点院校要切实履行质量保证主体责任,将诊改工作与实施《江苏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卓越计划》(苏政办发〔2017123号)、《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的若干意见》(苏政发〔201868号)结合起来统筹推进,把诊改工作作为建设高水平高职院校的抓手和平台,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全面提升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质量。

二、全面落实诊改试点要求。试点院校要根据诊改工作的统一要求,因校制宜自主开展多层面多维度的诊改工作,根据本校的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规划和诊改具体实施方案。要树立现代质量理念,强化全员质量意识,建立质量标准体系,按照“五纵五横一平台”要求全面推进诊改,强化学校决策指挥、质量生成、资源建设、支持服务和监督控制五个层级管理系统间的质量依存关系,在学校、专业、课程、教师、学生五个层面建立完整且相对独立的质量保证机制,通过智慧校园建设建立服务诊改的校本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平台,形成全员、全程、全方位、全要素、网络化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学校诊改方案要有的放矢、抓住重点、逐步推进、切实可行,盯住过程,做实目标链和标准链,构建“8”字形质量改进螺旋,形成常态化的诊改机制,使得每位师生员工都真正成为质量保证的主体,逐步变管理为治理,变“诊改”为“真改”。

三、切实加强诊改试点领导。省教育厅将组织召开全省高等职业院校诊改工作推进会,总结交流试点工作经验,开展专项工作培训;加强诊改专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省高职院校诊改专家委员会作用,调整充实专委会成员,组建省高职诊改工作专家库;做好试点院校调研复核工作,在学校自主诊改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学校进行抽样复核。继续委托省高职院校诊改专委会承担省内高职院校诊改相关工作,加强诊改工作研究和宣传,指导试点院校开展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具体承担抽样复核工作。试点院校要落实主体责任,在经费、人员、条件等各方面支持诊改工作,明确工作要求和任务分工,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职能部门直接抓,专职人员具体抓,把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规划和诊改具体的实施方案落到实处。试点院校的诊改工作方案、相关文件和动态等,要在校园网的诊改工作专栏中及时发布,进展情况和最新成果要写入本校质量年度报告,并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和省高职院校诊改专委会。

省教育厅联系人:高教处蔡华,电话:025-83335154,电子信箱:caih@ec.js.edu.cn

省高职院校诊改专委会联系人:省高教学会 黄榕,电话:025-83302566,电子信箱:gjxh83302566@163.com

附件:江苏省第二批高职院校诊改试点院校名单

 

江苏省教育厅 

2018620

附件

江苏省第二批高职院校诊改试点院校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院校名称

1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3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4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5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

6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7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

8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9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10

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11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12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13

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14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15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16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17

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

18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19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

20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6.全国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专家委员会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复核工作指引(试行)》(职教诊改[2018]25号)

各省级诊改专委会、有关试点院校:

为全面推进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简称诊改)工作,完成诊改试点任务,指导各地在学校自主完成诊断和改进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把握工作方向,进一步做好诊改复核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通知》(教职成厅〔20152号)、《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试行)〉启动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5168号)、《关于确定职业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省份及试点院校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672号)、《关于全面推进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建设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756号)等文件(简称教育部诊改工作通知)要求,结合试点院校实践探索经验,全国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专家委员会(简称全国诊改专委会)研究制定了《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复核工作指引(试行)》(简称《复核工作指引》)。

《复核工作指引》对教育部诊改工作通知中复核环节相关内容作了优化调整,是全国诊改专委会面向全国诊改高职试点院校开展复核工作的依据。现将《复核工作指引》印发给你们,作为制定复核工作方案和开展复核工作的参考。

 

附件: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复核工作指引(试行)

 

全国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专家委员会

20181229

附件

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复核工作指引(试行)

复核工作是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有机组成和重要保证。为整体把握复核工作方向、规范复核工作的基本内容和程序,特制定本复核工作指引。

一、复核目的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把握诊改制度建设方向,突出高职院校质量保证主体的地位和责任,督促高职院校有效落实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与运行实施方案(简称学校实施方案),以教育教学管理信息化平台(简称平台)建设为支撑,以诊改为手段,加快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建立常态化的自主保证人才培养质量机制,营造现代质量文化,不断提高师生员工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进一步提升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基本原则

复核工作以教育部诊改工作通知为指导,以学校实施方案为依据,以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与运行为重点。

(一)聚焦核心要素。坚持以学校诊改工作为基础,聚焦学校、专业、课程、教师、学生不同层面(简称五个层面)的目标与标准、监测与预警、诊断与改进的机制建设和运行情况。

(二)关注诊改轨迹。坚持数据分析与实际调研相结合,基于学校平台数据分析,以轨迹变化为关注点,辅以实际调查研究,做出与事实相符的判断。

(三)尊重校本特色。坚持一校一策,尊重学校的历史文化和办学自主权,针对学校当前发展阶段和发展目标,引导学校科学定位、服务发展、促进就业,进一步完善有效可行的诊改工作实施方案。

三、复核内容

(一)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与运行

复核目标链与标准链(简称两链)的科学性、系统性、可行性、实施情况及成效。复核五个层面“8字形质量改进螺旋(简称螺旋)建设的科学性、覆盖面、可行性、实施情况及成效。复核学校质量文化与机制引擎(简称引擎)驱动与运行情况及成效。

1.两链打造与实施

1)学校发展规划是否成体系,学校发展目标是否传递至专业、课程、教师层面,目标是否上下衔接成链。学校机构职责是否明确,是否建立岗位工作标准,标准和制度执行是否有有效机制。

2)专业建设规划目标、标准是否与学校规划契合,是否与自身基础适切。目标与标准是否明确、具体、可检测。

3)课程建设规划目标、标准是否与专业建设规划契合,是否与自身基础适切。目标与标准是否明确、具体、可检测。

4)教师个人发展目标确定是否与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及专业建设规划等相关要求相适切,教师是否制定有个人发展计划及与之相应的目标与标准。目标与标准是否明确、具体、可检测,与自身基础适切。

5)学生是否制定有个人发展计划,个人发展目标是否与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及素质教育相关要求相适切。学校是否建立指导学生制定个人发展计划的制度。

2.螺旋建立与运行

1)学校是否建有规划和年度目标任务分解、实施、诊断、改进的运行机制。实施过程是否有监测预警和改进机制,方法与手段是否便捷可操作。是否建立学校各组织机构履行职责的诊改制度,方法与手段是否可操作,是否有效运行。

2)是否建立专业、课程建设与课程教学质量的诊改运行制度,诊改内容是否有助于目标达成,诊改周期是否合理,诊改方法与手段是否便捷可操作。

3)是否建立教师个人发展自我诊改制度,周期是否合理,方法是否便捷可操作。

4)学校是否引导学生进行自我诊改,周期是否合理,方法是否便捷可操作。

5)五个层面的诊断结论是否依据数据和事实获得,自我诊断报告的陈述是否明确具体,改进措施是否有效。

3.引擎驱动与成效

1)学校领导是否重视诊改,扎实推进,师生员工是否普遍接受诊改理念,并落实于自觉行动中。

2)学校是否建立与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相适应的考核激励制度,将考核与自我诊改相结合,体现以外部监管为主向以自我诊改为主转变的走向。

3)各个主体的自我诊改是否逐渐趋向常态化。师生员工对学校诊改工作是否满意和有获得感。

(二)平台建设与应用

复核学校平台对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运行的支撑情况,重点复核平台的顶层设计、建设、应用及成效。

1.学校是否按智能化要求对平台建设进行顶层设计,平台架构是否具有实时、常态化支撑学校诊改工作的功能:

1)能够实现数据的源头、即时采集。

2)能够消除信息孤岛,实现数据的实时开放共享。

3)能够进行数据分析,并实时展现分析结果。

2.学校是否按照顶层设计蓝图,扎实推进平台建设。

3.学校在数据分析、应用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四、复核程序

(一)学校自我诊断

学校按照审核通过后公布的实施方案,建立了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及诊改制度,并至少在三个以上层面开展了诊改工作的前提下,依据本指引明确的复核内容,逐项诊断,撰写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自我诊断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

(二)学校申请复核

全国诊改试点高职院校在达成实施方案目标任务和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自我诊断的基础上,向全国诊改专委会(省级试点院校向省级诊改专委会)提出复核申请,并提供相关网站网址和学校平台登录账号。

(三)专委会制定计划

全国诊改专委会根据全国试点院校申请,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商(省级诊改专委会根据省级试点院校申请,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制定复核工作计划,邀请和培训复核专家。

(四)专家组复核

1.网上复核

申请复核的学校按照工作计划,必须提前两周在学校相关网站或平台公布有关信息,包括学校实施方案、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正在实施的专业建设规划及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正在实施的课程建设计划、平台建设方案、最近两年的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自我诊断报告、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与运行的制度、学校诊改工作汇报和推荐的6个专业及12门课程层面诊改工作汇报PPT

专家组成员浏览学校提供的网上信息,针对复核内容审阅学校相关材料与信息,了解学校诊改工作状态,形成初步意见。

2.现场复核

专家组进校,通过数据分析、状态考察、面上调查、深入研讨、取样分析、多维建构等多种形式,围绕复核内容进行现场复核。专家组进校工作时间2-3天(专家工作手册另行制定)。

现场复核后形成现场复核报告,以会议交流形式向学校反馈复核相关情况及建议。

(五)公布复核结论

专家组在现场复核报告基础上形成复核结论,经教育部(省级试点院校复核结论由省级诊改专委会报请省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后,通过职业教育诊改网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网站向社会公布。复核结论分为2种。

1.有效——在体系和平台建设上同时达到以下要求:

1)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基本形成,至少有包括专业和课程层面在内的三个层面的螺旋已经建立并运行有效。

2)平台建设顶层设计先进、可行,并正按规划要求和实际节点扎实推进。

2.待改进——尚未同时达到上述有效结论要求。

结论为待改进的学校,须在完成待改进的任务后申请再复核。

五、工作要求

(一)复核工作严格遵循教育部诊改工作通知有关工作组织纪律与监督等要求,坚持以促进学校诊改制度建设为重心,不得将注意力转移到对学校内部常规管理和日常教学工作的议论、评价上,更不得影响学校正常工作和教学秩序。

(二)试点院校复核工作以两级诊改专委会为主组织实施。全国诊改试点高职院校的复核工作由全国诊改专委会直接组织并纳入各地复核工作计划。省级诊改专委会结合各地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地开展诊改复核工作,切忌赶进度、走形式,避免复核工作评估化、项目化、运动化。复核工作经费由省级诊改专委会报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三)试点院校复核工作原则上按试点文件要求执行,全国诊改试点高职院校的试点周期原定三年,试点院校根据实际情况可向全国诊改专委会申请延期一年复核,报教育部备案。逾期未开展复核的学校,全国诊改专委会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后,不再列为试点院校,报教育部备案。省级诊改专委会可根据需要,报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调整递补省级试点院校。

(四)复核专家必须廉洁自律、谦虚谨慎、光明磊落。被确定为复核专家组成员后,不得接受邀请参加被复核学校的诊改辅导、讲座等活动,如有违反,即从复核专家名单中剔除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被复核学校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给专家送纪念品,不搞迎来送往,不搞与复核无关的活动。

(五)诊改相关政策文件、复核专家组名单、接受复核院校应公示的材料,以及复核结论等,需在相关网站集中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7.正确认识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  建立人才培养保障机制——林宇处长在全国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专家委员会第四次全体委员会议上的发言

抓质量、抓内涵是职业教育战线永恒主题和核心任务,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改制度是完善职业教育内部质量保证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的重要环节,是持续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手段。

一、开展诊断与改进工作的背景

推进诊断与改进是适应国家“管办评分离”要求、改进管理方式的必然要求。诊断与改进与学校的质量密不可分,自2004年以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了两轮对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水平评估和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从评估效果看,两轮评估对引导高职院校规范办学,改善办学条件,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的新要求,在管办评分离的大背景下,教育部不允许搞评估,作为行政主管部门特别是业务主管部门,还要不要抓质量,要不要对质量负责,如何去抓质量,成为一度摆在我们面前很不好解决的问题,这要求我们在管办评分离的背景下对质量管理进行新的思考,新的设计。

推进诊断与改进工作是构建高等职业院校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项工作我们筹备了很久,也研究了很久,筹备很久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于对业务负责,抓战线质量的一种考虑。研究了很久是因为我们国家管办评分离的大背景下,对于我们如何开展这项工作,定位这项工作都提出了新的要求,那么我们对于这项工作的理论基础,它要解决什么问题,什么形式去开展,进行了很长时间的研究。2015年,教育部印发的《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提出要建立一个“教育内部保证与教育外部评价协调配套的现代职业教育质量保障机制”,当评估作为一种权力从管和办分离出去之后,我们“管和办”依然要在我们内部建立一套自主保证质量的机制,这就是我们设计诊改制度的最简单的初衷。诊改制度的设计,从行政来说,这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一个手段;对学校来说,是履行质量保证主体责任的一种方式;从更高层面来说,是管办评分离政策背景下职教系统保证质量的一项制度安排。

二、正确认识诊改与评估的区别

诊改和评估的区别很明显。首先是内外不同,诊改本身是我们教育内部自我保证的一种机制和相应的工作,诊改不是从外面评价我们的质量,诊改关注的重点不在于质量本身,而在于我们学校保障质量的能力和制度。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如果评估、评价在管办评分离之后,是从教育外面看教育,对于教育的绝对质量给出价值判断的话,那么我们的诊改、复核就是对学校自我保证质量能力的一种判断,这是诊改和评估的一个重要区别。其次是动力不同,评估是自上而下(标准由上级制定),由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学校被动接受;诊改是自下而上(地方、学校均可根据自身定位和需要修订补充指标),学校是组织实施的主体,反映学校需求。第三是目的不同,评估是为了贯彻国家推行的质量标准(对上级要求的质量本身的评价);诊改是使学校工作符合自身的定位和目标(对保证质量能力的考察)。第四是主体不同,评估由行政部门组织实施,从管办以外评价质量;诊改由管理部门规划、学校自主实施,从管办内部保证质量。第五是结论形成不同,评估以学校工作相对指标体系的满足程度作为结论依据;诊改以学校自主诊断与专家复核的吻合度作为结论依据。第六是效果不同,评估通过做出价值判断对学校进行分级;诊改通过检验对象自主保证质量的能力完善学校的质量保证体系。诊改与目前的评估应是内外配合、分工合作的关系。

三、建立常态化的自主保证人才培养质量机制

一是提升自我保障意识。学校是人才培养工作质量保证的主体,诊改制度主要是我们教育管和办内部自我保证的一种方式和手段。葛道凯司长讲过:要想把质量抓上去,首先办学的主体要有希望能够办好的愿望,有了愿望之后,要有方法,还要有相应的能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自主的把事情越做越好。有些学校对自我保障质量的认识不足,有学校领导发言问学校开展诊改有什么好处,国家能给什么政策,诊改后能有什么投入。还有一些学校认为自己学校社会声誉很好,诊改是额外的负担。从这些发言可以看出学校对“诊改”的认识差异很大,我们首先要唤醒学校自我保障质量的意识。

二是全员动员。诊改不是学校一个部门、几个人的事情,它与学校整个运行联系在一起。内部诊改工作要覆盖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要把质量保证的责任和压力传递到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方方面面、各个角落,不能让有的过程节点游离之外、各自为政,要实现学校质量保证工作的系统化。

三是树立开展诊改工作的信心。“诊改”是新词,但“诊断”和“改进”拆开来看都不是新东西。每个学校或多或少都在做这样的工作,只不过是没有把它梳理起来,系统起来,提升起来。每个学校或多或少都有自己运转过程中的质量保障机制。职业院校开展诊断与改进工作,最简单的步骤:首先,提高学校既有的质量保证工作的一致性;其次,提高学校质量保证工作的完整性,参照部里的指导方案和省级方案,根据校情补充相应的指标;第三,整体提升学校质量保证工作的质量和成效。部里的指导方案是指明方向的,最终还是要结合学校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做。通过诊改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尽在掌握、立行立改,这样你就不会担心被拉大差距。

四是正确认识复核。有些学校觉得复核压力很大,也没必要。复核工作的主要目的在于检验学校自主诊改工作的有效程度。诊断改进制度的设立比评估本身具有先进性,要有制度自信,评估就是外面来评你,给出个好中差的结论。自然大家都希望争取一个好的结果。“保良争优”,在可能的指标上争一争,但是对于我们诊改复核制度的设置,要比这个要更进一步,我不在乎你本身建立的时候质量如何,我只是需要看你建立了这套体系以后是不是有效能不能发现自己的问题,解决问题。评估尽量不暴露问题,诊改的复核你越是能发现问题,暴露问题,越是有效。整个制度设计上还是比较先进的,诊改就是对学校免疫和修复的机制。所以我们开展这项工作要有信心。

此外,诊改要重视数据支撑。做出判断不是靠拍脑袋,要靠分析,要有数据支撑,要能够说服别人。学校要结合日常教学管理开展诊断与改进,一些过程数据需要学校自己的管理系统来支撑。状态数据平台要能开放接口,让学校自己的管理系统可以与之对接。也就是说,学校一方面要提升自己的信息化管理水平,破除固有的教务、学生、督导等信息孤岛;另一方面促进学校管理系统与状态数据平台对接,真正推进状态数据从填报到采集的进步,实现上下贯通并各得其所。因此,除了统一部署的状态数据系统,也希望学校下大力气做好自己的管理系统,使我们的诊断改进能够站得住脚。

总之诊改意在长远,对于可持续发展、螺旋式上升都是最基本的保证。它的起点也不低,很多学校经历过了。将来我们可以预期的成果肯定更大。诊改工作引导了质量保证体系的先河,他的经验成果一定是非常乐观的。在职业教育战线共同努力下,诊改工作可以推开、深入。能够在高职教育中产生积极地引领作用的成果。

(信息来源:《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71108日)

 

二、什么是“诊断与改进”

1.诊改的内涵

诊断与改进是指质量生成主体以服务发展需求为宗旨,为高质量地全面达成自主设定目标并不断创造性地超越原定目标,以事实和数据为基础,以体系化制度为保证,根据目标影响要素制定的指(坐)标体系对现实工作状态进行常态化自我定位、诊断,进而激发内在学习、创新动力、实现持续改进、同步提升的工作模式。

2.诊改遵循的八大原则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教育质量的唯一目标;

2)教育质量是指对发展需求的满足度;

3)教育质量是在计划、实施、诊改的过程中形成的;

4)质量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5)质量归根到底要靠自身保证;

6)质量提升必须依靠共创共治共享;

7)诊改必须坚持促发展与保底线相结合;

8)诊改必须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

3.诊改的起点

打造“目标链”与“标准链”。目标是质量直接创造主体自己树立的目标,是诊改动力的源头;标准是支撑质量直接创造主体目标的标准,标准有底线,无上限。诊改的目标、标准是个性化的,分类、分层的。主体越小,目标越具体、标准越高。组织的总目标统领子目标,从而形成目标体系和标准体系。

对诊改起点认识偏差主要体现:

1)将《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项目参考表》参考指标提示理解为目标、任务,作为诊改起点;

2)忙于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3)诊改演变成迎评促建,目的异化为通过复核。

4.诊改≠评估

1)组织主体不同

评估——不含质量管理方、办学方的其他利益相关方或第三方;

诊改——质量保证直接责任方( 设计、“ 生产”、 管理)

2)标准设置不同

评估——组织者设定,相对固定;

诊改——质量生成主体设定,与时俱进。

3)运作动力不同

评估——外部,行政指令;

诊改——内在,实际需求、自身需要。

4)运作形态不同

评估:项目性质,阶段性;

诊改:与工作融为一体, 常态化。

5)所起作用不同

评估:周期性、脉冲式激励;

诊改:过程监控、内生持续。

5.诊改关键词

1)诊改主体——质量的生成者、创造者(设计方、“生产”方、管理方)。

2)诊改宗旨——以质量为核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人的全面发展需求。

3)诊改目的——全面达成并不断超越原定目标;激发内在动力,实现(组织和个人)同步提升。

4)诊改依据——事实,状态,即时采集、源头生成的依据、信息。

5)诊改方法——常态自我定位、诊断,持续问题导向、改进。

 

三、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基本架构(55821

1. 五个系统——纵向

①决策指挥:领导体制、组织结构、制度建设、协调管理等;

②质量生成:教学、学生工作组织实施、校园文化建设等;

③资源建设:组织、人事、校内外教学资源开发、储存、使用、管理等;

④支持服务:生活服务、社会服务、合作平台、数字化校园建设、安全保障等;

⑤监督控制:质量数据(信息)采集、汇总、分析,质量报告,预警发布等。

2. 五个层面——横向

•—— 学校

——专业

——课程

——教师

——学生

3.基本单元——8字形质量改进螺旋(落实全员参与的工作模式)

4.动力机制——两个“引擎”

•—— 文化“引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先进人才观、成才观、教育观; 质量观。

——机制“引擎”。

自我激励机制:在自我诊断与改进中实现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的统一,产生持续改进的愿望与动力。

考核激励机制:通过定期的考核性诊断和相应的激励制度,注入链接机制,强化激励力度,确保自我诊改的常态运行。

5.一个平台——现代信息技术平台

①源头采集:人人是源头数据采集者;

②即时采集:源头数据生成即予采集;

③开放共享:人人是数据使用、监督者。

 

附件: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与运行实施方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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