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期“信机之星”活动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7-01-07

 

 

 

第二期“信机之星”活动工作方案

2012/11/13

 

第二届“信机之星”活动工作方案

时间:201211月(详见附件一)

参评学生范围:我系全体在校生,包括处在顶岗实习与毕业实习阶段的学生。各项评比不受年级限制,不受专业限制。

各“信机之星”系列参评要求:

学习之星:热爱学习,勤于训练, 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刻苦的学习精神,勤思好问。成绩在班级名列前茅,或有突出技能(获得相关机构的认定,或在相关的技能大赛中获得突出成绩)或有论文或文章公开发表。

创意之星:有创新思维,并且在院级以上比赛比赛中获得相关机构的创新认定,有发明专利或创意获奖。

技能之星:有突出的实践动手能力,获得省市级以上专业技能竞赛。

创业之星:有强烈的创业热情,突出的打工经历或创建企业的经历,或在院级以上创业评比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艰苦奋斗、拼搏奉献、事迹感人、业绩突出,对引导在校大学生转变就业观念,树立正确的创业观、成才观,具有显著导向和典范作用的创业典型。

公德之星热心公益,很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意识。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关注并帮助弱势群体,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积极参与各种爱心捐助、帮残助困活动以及参与献血等公益活动,事迹突出,或是学院各类学生组织的主要学生骨干,不计个人得失,尽己所能为同学服务做出突出事迹,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

才艺之星:热爱表演,在唱歌、跳舞、文艺、曲艺等方面有特长,在院级以上获得各类艺术奖项。

体育之星:思想端正、热爱运动,在院级以上的体育比赛为系夺分10分以上,或国家三级及以上运动员。

爱系之星:为系部建设、招生就业等做出贡献的学生。如果有推荐学生入校的证明,按每生100元进行奖励。

注:已获得第一届信机之星的同学,本次不得申报和上次获奖相同类别,可申报其他类别。(体育之星可不受此规定限制,但需在体育方面表现及其出色,为学院争得荣誉。)  本次评选总名额50名左右,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到各评选小组负责老师处,过期无效。

附件一:人员分工和时间安排

附件二:第二期“信机之星”报名表

附件三:第二期信机之星班级报名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