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7年 “专转本”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06文章来源: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浏览次数:

各二级院(系):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 “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2016]6号)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2017年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7年“专转本”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我院全日制2014级在籍学生(三年级)或我院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院校学业后,经民政部门审核,可参加“专转本”选拔考试。

已报名“专转本”自主招生的学生,仍可参加此次报名,但如果自主招生被录取的,不可参加本次“专转本”省统一考试。

二、报名资格

具体报名条件为:

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

3、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

专转本学生录取后,接收院校将审核毕业证书,对届时未能正常毕业的三年级学生取消录取报到资格。

三、志愿填报及缴费

1. 考生须按照招生计划填报各批次志愿。填报高校及专业志愿,须符合“选拔计划”中接收院校“对该专业提出的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及所学课程的要求;若接收院校的本科专业对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主要专业的相关课程提出具体要求,考生还须填写相关课程成绩”。

2. 报考流程

(1)考生网上报名

考生本人登录“http://218.94.50.9/zzbks/index.action”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所填志愿对报考者高职阶段所学课程有要求的,相关课程成绩必须在成绩栏内体现,相关课程成绩由考生本人在网上报名时录入,要求录入的成绩真实准确,如有错误,致使审核不通过以及后续影响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报时间:2017年元月4日至6日。2017年元月6日21点后省考试院将关闭报名端口,考生不能再报名或更改报名信息。

(2)考生缴费

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省教育厅有关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复函》规定,考生报名时,须支付报名考试费145元/人(其中报名费10元,考试费45元/科)。该费用由考生本人通过网银进行支付,请考生自备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并开通网上银行功能。

(3)院(系)审核员网上初审

院(系)审核员在9日下午5点前完成对本院(系)学生填报信息的初审,要求审核不通过的备注原因以及电话通知学生本人。

普通批次招生院校审核员登陆地址:http://218.94.50.9:8081/htgl/yxlogin.action

(4)学院管理员进行网上复审

学院管理员根据院(系)初审结果进行复审。

(5)打印确认单并签字

复审通过后,院(系)审核员打印确认单,由考生本人确认签字。逾期未签字确认者,报名按作废处理。

(6)交回确认单

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院(系)汇总本部门“确认单学院留存联”集中交教务处留存备查,并填写知情书,截止时间9日下午5点。

(7)学院管理员上报考试院

学院管理员将所有考生确认无异议之后,11日下午5点数据上报至考试院。

3.报名工作要求

(1)各院(系)应加强对“专转本”工作的宣传、组织、领导和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凡在组织报名、考试、录取等过程中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将对有关当事人予以纪律处分。

(2)考生照片由教务处从毕业生图像采集系统中统一上传。

(3)考生必须经过网上报名、网上缴费、通过系(院)审核员网上初审、学院管理员进行网上复审并签确认单,缺少任何一项,报名均不成功。

(4)本次报名工作统一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的网上报名系统,请考生和各级管理人员严格按规定时间完成各项操作。同时此次“专转本”报名考试时间紧任务重,希各部门通力合作,圆满完成此次“专转本”工作。

(5)工作联系

学院行政办公楼105室,联系人:秦捷英,联系电话:0512-66098502。

其余未尽事宜,详见“江苏教育”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的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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