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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条款


为方便用户合理使用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电子邮箱(E-mail)服务,特规定如下:

1.本条款适用于所有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提供的电子邮箱服务,包括个人实名邮箱、部门实名邮箱;

2.个人实名邮箱的服务对象为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在编教职工;部门实名邮箱的服务对象为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各部门;

3.申请邮箱时,申请人需按照办理流程,如实填写申请内容,保证信息的真实、有效,邮箱名只能使用字母、数字、下划线或相应组合,必须通过校园信息化管理中心审核后方可生效。个人实名邮箱名必须与该申请人姓名的汉语拼音相关;部门邮箱必须与该申请邮箱的用途保持一致;

4.用户必须遵守校园网相关的管理规定,不准利用发信息功能和信件功能等方式对他人进行骚扰,不准利用校园网络群发垃圾邮件,不得用于商业用途,否则校园信息化管理中心有权随时停用账户;

凡具备以下属性之一的都视为垃圾邮件:1)收件人事先没有提出要求或者同意接收的广告、电子刊物、各种形式的宣传品等宣传性的电子邮件;2)收件人无法拒收的电子邮件;3)隐藏发件人身份、地址、标题等信息的电子邮件;4)含有虚假的信息源、发件人、路由等信息的电子邮件;

5.用户离校后,校园信息化管理中心有权终止邮箱服务;

6.本规定解释权归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园信息化管理中心所有,校园信息化管理中心保留根据实际情况更改本条款的权力。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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