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党群建设 > 组织发展 > 正文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入党积极分子考察、选拔原则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04-03 】

为进一步规范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工作,提高发展党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及苏州市委组织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入党积极分子学员的考察及选拔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及选拔,应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2、自愿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六个月以上,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并且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

3、作风正派,团结同学,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同学中有一定的威信,本学年内无任何处分及挂科现象。

4、在生活、学习、学院工作等方面表现较好,能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在学生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5、学生会和班委成员表现优秀者可适当优先考虑。

6、推选出的人员必须经过团员推优党支部推荐、党总支研究确定后报学院党委参加党课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