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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准备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按照《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规定经学院批准、组织人事处委托,审计处将于2020518日开始,对原食品科技学院院长解鹏、后勤与基建处副处长(主持)周晓明、教务处(校企合作处)处长尤伟忠、园艺科技学院院长袁卫明、学工处处长徐建灵、招生与就业创业处处长刘海明、相城校区管委会主任林德明、信息中心副主任(主持)秦昌友等8名同志任上述职务期间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为有序推进审计工作,请各相关单位做好审计准备。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审计处

   〇二〇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