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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农职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财务报销规定(试行)

发布日期:2023-09-01  来源:校园信息化管理中心   点击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统一报销程序及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日常报销业务。

第二章 报销内容

第三条  办公费报销:主要包括办公用品、通讯费、邮寄费、书报杂志、公章刻制、低值易耗品、资料费、文印费等。

四条 差旅费报销:指公司员工因公外出期间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会务费、培训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等。

第五条  维修(护)费报销:指设备、室内装修、网络系统等的日常维修、维护费。

第六条  材料费报销:指不属于固定资产范围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采购成本及运输、装卸和整理等费用,包括食品主副材料、低值易耗品、工具和器具。

第七条  水、电、燃气费报销:指公司耗用水、电、燃气等支出。

第八条  设备购置费报销:指纳入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和核算的家具、设备等的支出。

第九条  招待费用报销:指公司因公招待来访人员客户业务相关人员费用。

第十条  其他费用报销:因公司运营需要支出的其他费用。

第三章 报销要求

第十一条  凭证要求:

11.1报销时,报销申请人应详细填写报销单。

11.2报销办公费用时,票据上须明确列示内容;未列示内容的须由销售方出具明细清单,要由公司统一购买、入库;发票内容为办公用品、文具、工具等须在发票背面注明购买物品的具体名称。

11.3报销差旅费时,须附上车船票、机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差旅费必须分次、按出差地点分开填列,并计算好出差天数,住宿、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费在限额内填报。差旅费报销标准按照附件1执行。

11.4报销招待费时,需提供招待费发票。

11.5报销材料费、设备购置费、维修费等费用时,须提供采购发票和单。

11.6报销水电燃气费时,须提供抄表明细清单。

第十二条 票据要求:

12.1因合法经济事项从外单位取得的发票,应当是国家税务机关或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在有效使用期限内的发票,并加盖出票单位公章(票据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自制原始凭证应使用统一印制的专用凭证。

12.2取得的票据必须书写完整,包括付款单位名称、税号、开票日期、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填制人或填制单位等内容,同时,票据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不得有涂改、挖补、字迹不一致等现象。

12.3从外单位取得的票据如有遗失,由原出票单位提供盖有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或票据专用章)的存根联或记账联复印件,同时书面写明情况,由经办人、证明人、负责人签字后报销。

第四章 审批流程及审批权限

第十三条  报销单由经办人、验收人(如有)签字后,再由公司负责人审批签字方可报销。

第十四条 公司日常财务报销审批实行总经理一支笔签字制度。

总经理本人报销或因出差等原因无法签字,公司需办理相关业务,总经理可以授权副总经理签字办理。

总经理可授权下属公司负责人审批报销金额在20000元以内(含20000元)的报销事项(不包含工资、劳务)。

第十五条 公司因发展需要对外投资、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并报学校国资处审批、重大合同的签订等重大事项的发生需经公司董事会一致通过。

第十六条 审批责任:

(一)审批人按规定的权限审批支出,不得越权审批。

(二)审批人员对所审批经费支出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经费审批人要按照规定的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审批,严禁公款私用,严禁签发空白审批单。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202391日起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苏州农职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 差旅费报销标准

1、乘坐车、船、飞机和住宿的等级标准参考江苏省出差标准)

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卧列车

轮船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汽车)

住宿费限额标准(元)

硬卧、高铁/动车等座

三等舱位

经济舱位

按实报销

省外按照事业单位出差住宿标准省内380

2、出差的伙食补助费,以住宿费票据为凭,按自然天数计算,省外出差,执行财政部公布的部分地区伙食补助费标准,包干使用。省内出差,凭餐饮发票在财政部公布的江苏伙食补助费标准内据实报销;无餐饮发票的,按每人每天100伙食补助费标准,包干使用。每人每天伙食标准为80元。出差人员如当天来回,可凭车、船等交通费票据(如用自备车出差,需以该车辆出差途中的过桥过路费票据为凭)报销当天的伙食补助费。

3、出差人员在途期间,连续乘坐火车超过12小时,可凭车票每满12小时,加发80元伙食补助费。

4、出差人员住宿费,执行财政部公布的分地区、分级别住宿费限额标准,经理和副经理住单间或标准间,其他人员应两人住一个标准间,单人出差或男、女出差人员为单数的,其单数人员可一人住一个标准间。

5、公杂费(包括市内交通费和打印、复印、传真、寄送等费用),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省外出差,公杂费按实报销或每人每天80元补助标准,包干使用。省内出差,凭市内交通费等公杂费发票在每人每天80元的限额内凭据报销;无公杂费发票的,按每人每天80元补助标准,包干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