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纪念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暨校庆113周年大合唱活动的通知

2020年11月02日 14:10    工会 宣传部 团委    点击:[]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分工会:

为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和校庆113周年,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激发师生爱国爱党爱校情怀,经研究决定,特举办纪念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暨校庆113周年大合唱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队情况

以分工会为单位各组建1支合唱队,离退休办组建1支离退休教工合唱队,团委组建1支青年大学生合唱队,每队不少于20人。

二、参赛要求

1、每队应唱校歌和红色歌曲共2首(红色歌曲可在附件二歌曲目录中选择),原则上各合唱队的自选曲目不重复。

3、每个参赛队必须配备指挥1名、领唱1-2名,合唱时要穿插朗诵、指挥,领唱和朗诵必须由本分工会人员担任,不得使用外援。

4、比赛时要求着装统一,穿着整齐,佩戴校徽,精神饱满,声音洪亮。

5、合唱最终以视频形式呈现,视频内容可以灵活多样,但必须包含以下几个要素: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和校庆113周年的元素,背景或道具中必须有五星红旗,必须有全体参演人员的展示。

三、具体报名

各参赛队在116日(周五)前将报名表报至工会203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王兆虹老师。

四、日程安排

1、演出时间: 要求在11月份完成,请教职工服从学院工会和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分工会统一安排,准时参加大合唱活动。

2、演出地点:各分工会自行安排,可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基地等工作部门、基地、场所的室内外,但必须有校区元素作背景。

3、各分工会定好合唱的时间、地点后报工会,由工会会同宣传部负责录相和拍照。

五、奖项设置

为确保比赛公平公正,活动结束后,学院聘请退休教师担任评委,通过看录相打分。离退休教工合唱队、青年大学生合唱队只参与表演,不参加评选。

优秀表演奖4名,表演奖8名。

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分工会认真组织,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本次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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