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实现我校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促进二级学院关工委(以下简称二级关工委)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根据《江苏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和《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二级关工委是在校关工委指导下,以二级学院现职党政领导为主导并提出工作任务,以离退休老同志为主体并开展工作的关心下一代工作机构。
第三条 二级关工委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动员、组织离退休老同志配合二级学院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着重对本院学生和青年教工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教育,关心他们健康成长,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服务。
第二章 主要工作任务
第四条 二级关工委应遵照“围绕中心、配合补充,因地制宜、量力而为,立足基层、注重实效”的工作方针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当前可在以下方面积极发挥作用:
(一)配合二级学院党总支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以主题教育、专题活动、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开展学陶师陶、校情校史、校纪校规、形势任务、新生入学、毕业离校、法制安全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理想信念教育。
(二)配合二级学院党总支做好党建工作。可以聘请老党员担任兼职组织员、党校兼职教员,也可以联合离退休党支部与学生党支部或团支部开展共建活动,帮助青年学生增强党的观念、端正入党动机。
(三)配合二级学院做好教学工作。可以聘请老同志担任兼职教师、兼职导师、教学督导员等,通过课堂教学、下班听课、评教评学、以老带新,树立良好教师形象,提高师德水准,提升教学水平。
(四)配合二级学院做好学生社团工作。可以聘请老同志担任社团顾问、赛事评委等,指导学生社团活动,参与相关工作。
(五)配合二级学院开展助困帮扶活动。通过建立“谈心屋”、组织“结对子”、“献爱心”等形式,为青年学生排除心理障碍,为困难学生排忧解难,为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帮助。
(六)组织发动老教师联系学生班级、学生宿舍,配合班主任、辅导员对学生实行面对面的指导、教育。
(七)组织发动老同志在勤俭节约、环境保护、宿舍文明、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发挥作用。
(八)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围绕学校的改革发展,围绕学院的中心任务,围绕青年学生和青年教工的愿望需求,针对性地进行专题调研,撰写调研报告,为中心工作服务,为青年健康成长服务。
第三章 工作原则与方法
第五条 围绕中心、配合补充。二级关工委应以育人为中心,在学院党政领导下开展工作,成为学院党政工作的得力助手和有效补充。
第六条 积极参与、把握重点。二级关工委在青年学生和青年教工成长、成才的各个环节中,在他们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中都应积极参与,逐步实现工作进支部、进课程、进食堂、进宿舍、进社团等。工作中突出德育为先的原则,重点放在思想品德教育。
第七条 形式多样、注重实效。二级关工委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讲座、座谈、谈心、咨询、讲评、示范、辅导、社会实践及网络交流等方式开展工作,并要与时俱进,不断探索,讲究实效。
第八条 搭建平台、发挥作用。在二级学院党政主导下,充分发挥老同志政治威望、经验、亲情、学术和时空等特殊优势,搭建如兼职组织员、辅导员、督导员、心理咨询员,社团顾问、就业指导、支部共建、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新党员宣誓等平台或载体,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校本资源——行知园,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
第九条 多方联动、齐抓共建。二级关工委与学工办、团总支、分工会、学生分会等组织积极协作,共同发起和组织一些活动,分工合作,发挥各自特长。
第十条 信息交流、加强沟通。二级关工委根据学校党政工作计划和校关工委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向学院党政汇报工作,与校关工委保持密切联系并加强沟通和信息交流,及时总结工作,表彰先进人物,推广先进经验。
第四章 组织和制度建设
第十一条 二级关工委设主任1名(学院党总支书记兼任),常务副主任1名(离退休老同志兼任),副主任1名(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兼任),秘书长1名(学工办主任或团总支书记或学生党支部书记或辅导员等兼任、同时作为二级关工委与学校关工委的联络员)。
第十二条 二级关工委组成人员一般5至7人,其中离退休老同志不少于2人。学院党总支书记、学工办主任、分工会主席为当然成员。离退休老同志成员由学院党总支负责选聘,并颁发聘书,适时调整。离退休老同志成员既可在本院老同志中选聘,也可在全校离退休老同志中选聘。
第十三条 二级关工委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讨论和审议工作计划、总结,传达上级文件、交流工作情况。
第十四条 根据工作需要,二级关工委常务副主任必要时可以参加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相关学生工作会议和教学工作会议。
第十五条 在学院担任兼职工作的二级关工委老同志委员,是党员的根据需要组织关系可以转到相关学院。
第十六条 建立学习制度,加强学习,与时俱进。组织选派人员参加上级关工委举办的学习、培训、参观、交流等活动。
第五章 条件保障
第十七条 二级关工委挂靠二级学院学工办,学院应为二级关工委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
第十八条 二级关工委工作经费应纳入学校和二级学院年度财务预算,担任常务副主任和委员的老同志以及参与工作的老同志,可以根据承担的工作情况,给予适当精神和物质慰问。
第十九条 根据工作需要,二级关工委可以接受有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损赠,用以资助学院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规则自二〇一三年起试行。
中共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3年 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