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农纪﹝2009﹞7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加强系部(处、室、所、中心)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规范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经党委研究批准,制订《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系部(处、室、所、中心)党务、政务公开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系部(处、室、所、中心)党务、政务公开实施办法》.doc
中共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