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车辆租赁定点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1-08 点击数:

各部门:

根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要求,为规范社会车辆租赁管理,推进学院用车社会化、市场化,保障学院教学、科研及其他业务活动用车需求,学院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遴选了2家公司作为我院定点车辆租赁服务提供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点服务供应商

定点服务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经理

业务联系电话

苏州市外事旅游车船有限公司

王勇刚

18962126991

13962524303

苏州苏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朱金洲

18962185189

二、服务价格(两家服务商价格相同)

序号

服务内容

报价

单位

备注

1

5座轿车

半天内

2

元/公里

4小时50公里,超时20元每小时、超里程2元每公里

半天

200


一天

350

8小时100公里(超时、超里程同上)

一天以上

400


2

7座商务车

半天内

3

元/公里

4小时50公里,超时30元每小时、超里程3元每公里

半天

300


一天

500

8小时100公里(超时、超里程同上)

一天以上

550


3

9-19座中型客车

半天内

3

元/公里

4小时50公里,超时40元每小时、超里程4元每公里

半天

400


一天

700

8小时100公里(超时、超里程同上)

一天以上

750


4

33-55座大客车

半天内

5

元/公里

4小时50公里,超时50元每小时、超里程5元每公里

半天

500


一天

800

8小时100公里(超时、超里程同上)

一天以上

800


注:定点供应商所报价格包括本次服务所需要的车辆、人工、交通费、油费、保险、劳保、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完成本项目的各项应有费用。

三、有关要求

1、学院各部门教学及公务用车租赁业务均须从定点服务商处采购,可自行从两家服务商中选择,须遵循规范管理、经济适用、节约高效、保障出行的原则。

2、经费使用报销按照《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财务报销规定》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在各部门包干经费、专项经费中列支。

3、学院各部门教学及公务租车用车实行事前审批制度,部门租车需事先填写《教学及公务租车审批表》(详见附件),并作为租车费用报销时的提交附件材料之一。

4、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在定点供应商采购的,需提出申请,由采购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分管院领导审批。

5、本次定点服务有效期两年,从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后勤与基建处

计划财务处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Copyright©2018 SUZHOU POLYTECHNIC INSTITUTE OF AGRICULTURE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西园路279号 | 邮编:215008  | 苏ICP备050151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