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校实验室(训)专项火灾防范工作安全检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6-13 点击数:

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压实压紧安全管理责任,落实风险隐患防范措施,切实增强学校实验室火灾防范能力和水平,保障校园安全稳定,以更加安全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全省高校实验室火灾防范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217号)、《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苏教安函〔20226号)等文件精神和学校领导的批示要求,安全保卫处、教务处、科产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全校实验室专项火灾防范工作安全检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地点

(一)集中时间:615日上午9:00

(二)集中地点:行政楼一楼大厅。

(三)东山校区、相城校区,615日下午进行检查。

二、参加人员

相关校领导,办公室、教务处、安全保卫处、科技与产业处、后勤与基建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相关二级学院、东山校区管委会、相城校区管委会领导,在本部门所管理的实验室等候。

三、检查内容

(一)西园路校区

1.课耕楼1-6楼所有实验室。

2.劝农楼北楼实验室。

3.智农楼实训室。

4.园林技术馆实训室。

(二)东山校区实验(训)楼。

(三)相城校区实验(训)室。

四、有关要求

(一)实验室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制度是否上墙,责任人是否明确,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要求,履责尽职是否完备。

(二)实验室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及火灾隐患是否整改到位。

(三)实验室及危化品管理是否规范到位,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化学品是否实行双人双锁,领用、进出的经手人是否完整签字、可溯源,高温高压、大功率设施设备是否规范使用。

(四)实验室安全消防设施配备是否规范,内部安全检查记录是否完整。

(五)实验室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完备,应急队伍是否建立,应急消防救援培训、演练每年1-2次。

五、注意事项

(一)相关部门、各二级学院认真学习落实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此次专项火灾防范检查的重要性,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做好实验室的火灾防范工作。

(二)相关部门、各二级学院要正确对待检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列出隐患清单,制订整改措施立行立改,短期内不能完成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完成时限和责任人,按期整改到位。隐患整改未完成前要严格落实安全监管措施,防止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完善管理机制,推动常态化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网格化管理,明确相关部门、各二级学院、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管理人、使用人的安全职责。

特此通知。

附件: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全省高校实验室火灾防范工作的通知

 

 

 

 

安全保卫处 教务处 科产处

2022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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