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2015-1学期期末考风考纪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1-27 点击数:

各二级院系(部)、各位教师:

本学期期末考试将于2015年1月14日至16日举行,为加强考风考纪建设,预防和制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现象发生,切实保障考试考核的公正性和公平性,创造一个和谐良好高尚的考试氛围,学院决定要求进一步做好本学期课程期末考试的考风考纪工作。现将有关安排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高度重视,切实加强考风考纪组织和督察工作

学院成立以分管院长为组长,质控、教务、学工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院级教育教学督导员为成员的院考风考纪检查巡视组,负责全院的考风考纪检查工作。院考风考纪检查组主要对教师监考情况和学生考风考纪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二、加强宣传,积极开展考风考纪教育工作

(一)各二级院系要在考试前加强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考风考纪教育。各班级要召开考风考纪主题班会,重申学校考试纪律和违纪处理规定,宣读、张贴学校已处理学生作弊的文件,引导学生端正考风、遵守考纪、认真备考。特别要强调学生的违纪行为及其处分情况将对以后学习、工作带来的负面影响。

(二)各二级院(系)在考试前要通知所有学生:告知每次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每场考试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没有办理或遗失两证的学生,必须持有学生所在院系开具的贴有考生本人照片的证明)。

三、认真培训,强化教师履行监考职责意识

(一)各二级院系(部)要召开监考人员培训和动员会,按照监考要求对所有监考人员进行培训,规范教师的监考行为。所有监考老师要认真学习《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考试纪律》、《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考试违纪、作弊的认定及处理办法》。

监考人员(含机动监考人员)必须在开考前二十分钟到教务处领取试卷,监考人员须在开考前十分钟到达考场,对考场进行严格清场,宣讲考场纪律。考试前可以通过平移、对调等多种方式临时调整考生座位。考试开始后核查学生身份,对没有携带证件的考生在不能确定其身份的情况下不予考试。

(二)如出卷老师在本场考试期间无监考任务,必需到相关考场巡查并在监考记录单上签字。

(三)除特殊情况,监考人员一律不得让他人代替监考。

(四)监考人员应严格履行岗位责任。考场出现违纪作弊现象,监考人员有义务有责任进行制止,不能视而不见、置之不理、隐瞒不报。由考风考纪检查组人员发现学生作弊的考场监考人员和未按规定履行监考职责的监考人员,将予以通报。监考严重失职,构成教学事故者,按《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处理办法》予以处理。

四、严肃考纪,建立学生违规快速处理机制

(一)考场有学生考试违纪或作弊的,监考人员应在《考场情况记录表》上详细记录学生违纪或作弊具体情节和情况,同时尽量掌握学生违纪或作弊证据,并要求学生签名确认。学生不签名确认的,监考人员可直接进行认定。

(二)学工处将按照《考场情况记录表》中的记录事实对考试违纪或作弊的学生进行处理,并于当天予以公告。

考风考纪工作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需要各方的努力、支持和配合。各二级院系(部)及有关单位要把加强考风考纪工作作为培养良好学风的大事来抓,把相关要求宣传到位、落实到位、贯彻到位,确保考试的严肃、公平和公正。

特此通知。

教务处 质控中心 学工处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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