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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代偿细则及办理流程

作者: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时间:2016-05-24 点击数:

一、补偿细则(本细则中提及的年级以当年9月1日学生所在年级计算)

1、新生入伍,保留入学资格,不需缴纳学费,不补偿,退伍复学回校后,从一年级开始复学,补偿三年学费。退伍后不回校复学的,不补偿。

2、学生二年级入伍,办理学籍保留手续(即休学),补偿该生一年学费,退伍后回校复学,从二年级开始复学,补偿后两年的学费。退伍后不回校复学的,不补偿。

3、学生三年级入伍,补偿该生前二年学费,退伍后补偿第三年学费。

4、应往届毕业生入伍,补偿三年学费。

5、五年一贯制三年级及以下的学生入伍,不补偿;四年级开学初入伍当兵的,无需缴纳学费,退伍复学回校后,从四年级开始复学,补偿二年学费。退伍后不回校复学的,不补偿。(补偿的是后两年大专阶段的学费,中专阶段的学费按照国家规定不补偿)。学生五年级入伍当兵的补偿一年学费,退伍后复学再补偿一年学费。学生毕业后入伍,补偿两年学费。

二、流程及注意事项

1、填写、确认、正反面打印《应征入伍高校(在校生、毕业生、复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两份,该表在征兵网上注册后打印。

2、学生持《申请表》到计财处核实交费情况,签字、盖章。到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字、盖章。

3、学校盖章完毕后,持《申请表》到批准入伍地征兵部门签字、盖章。本过程也可以在学校审核之前办理。

4、所有手续办理结束后,申请补助学生将《申请表》一份、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学子卡复印件(正反面)一份,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一份共计四份材料,在每年的10月30日上交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学校学生资助中心汇总收集《申请表》,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省资助管理中心,逾期下一年度受理补报。

6、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审批补偿代偿学费专项资金。

7、学校收到省资助管理中心拨付的专项资金后,及时将资金拨付至学生的银行卡或学生家长手中;有国家助学贷款的,要首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8、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收到代偿资金后,应在一个月内,根据与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由学生本人或家长(监护人)一次性向银行偿还贷款本息。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工处、人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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