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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害水果中的有害物质和农药残留限量及其检测方法

来源:落叶果树2003 (5 )      发布时间:2012-10-10   浏览次数:

从2001年开始农业部组织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力争用5 年的时间, 使大多数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的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质量安全指标全部达到国家标准。2002年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将苹果、柑桔、香蕉、芒果、鲜食葡萄、梨、草毒、称猴桃、桃、西瓜等10 种水果列人《第一批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 制定和颁布了这10 种水果的无公害产品标准、生产基地环境条件及生产技术规程, 并且已经在无公害果品生产中开始实施。为了生产符合标准的水果, 现将无公害水果有害物质残留限量及其检测方法归纳如下:

1 有害物质和农药残留限量

无公害水果的产品标准一般只规定感官指标和卫生指标的要求, 仅有个别标准规定了理化指标要求。在感官要求方面, 通常只纳人与食用安全性密切相关的内容(如腐烂、霉变、伤害等),同常规产品标准相比较, 感官要求显得简略, 并且无分级方面的内容。卫生要求规定了果品中砷、铅、铬、锡、汞、铜、氟、亚硝酸盐等有害物质的残留限量, 以及在果品生产过程中使用量大、对果品食用安全性有较大影响的化学农药的残留限量(表1 )。在有害物质方面, 除鲜食葡萄要求镉≤0.05 m/k g 外, 其余均采用相应的国家标准值。在农药残留限量方面, 除甲基硫菌灵、克菌丹, 柑桔上残留的乐果、氰戊菊醋, 苹果上残留的三哇酮和双甲眯外, 其余均采用相应的国家标准值。凡国家明令禁止在果树上使用的化学农药(如六六六、滴滴涕等)除了2001年制定的苹果、芒果、香蕉等产品残留限量标准外, 其余果品未作残留限量的规定。但是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对禁用农药残留限量的要求。

2 有害物质和农药残留量的检测

在规定无公害水果有害物质和农药残留限量的同时, 对每项指标的检测方法也做了明确规定, 要求所有项目都按照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表2 ),以保证不同实验室之间检测结果的可比性。除敌百虫、毒死蟀、三哇锡和克菌丹等农药采用商检标准方法外, 其余均采用国家标准方法, 其中辛硫磷、甲胺磷、乙酞甲胺磷、杀扑磷、抗蚜威、克百威、亚胺硫磷、氯菊醋等农药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方法, 其余均执行推荐性国家标准方法。有害物质和农药残留检测大多使用大型现代仪器, 其中, 氟检测使用氟电极和酸度计, 铅、铬、镐、汞、铜的检测使用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砷、亚硝酸盐和硝酸盐、多菌灵及甲基硫菌灵的检测使用紫外/ 可见光分光光度计, 除虫脉、克菌丹的检侧使用液相色谱仪(紫外检测器), 其余项目的检测均使用气相色谱仪。常用的气相色谱仪有电子捕获检测器(ECD)、氮磷检测器(NPD) 和火焰光度检测器(FPD)。

3 有害物质和农药残留的检测程序

(1) 采集样品

检测样品要求能够反映所要检测对象的真实情况, 采集足够数量的样品是保证样品代表性的关键, 同时也要考虑采样的经济性和科学性, 采样量一般为最后选取量的 3一5 倍。大、中型水果的采样量一般为30一50 个, 小型水果的采样量一般为10 一15 kg , 同时做2 一3 次重复。从田间采集无公害果品检测样品时要求每种管理方式都抽取1 个样品。采样点要根据产地环境状况、主导风向而合理设置, 一般采用“S”“X”和“W” 形布点。每株果树一般采集迎风面树冠外围中部的1 个果实为样品, 果实的着生部位、大小和成熟度应尽量一致。采样时期要根据不同树种、品种在其种植区域的成熟期来确定。如果是大范围的监督抽查, 还要考虑采样时期的一致性。采样应在晴天上午的9一11时或者下午3 一5 时进行。

(2)样品预处理

检测的样品送达检测实验室后要及时处理, 一般不留鲜果样品做备份。大、中型水果取样品10—15个, 小型果取样品2 一3 k g 。预处理时先将样品在半小时内用清水冲洗3 一4 遍,用去离子水洗2 遍, 晾干或用干净纱布轻轻擦干。取可食部分切碎、混匀, 取4 0 9 , 用组织捣碎机捣碎, 其中2 0 鲍匀浆用于检测, 另外200g

(3)检测

检测无公害果品的有害物质和农药残留,应由国家计量认证和机构认可的专业实验室来完成, 所有项目的检测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规定的方法执行。如果采用其他方法, 要由本实验室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全面审查检验全过程, 确认检测结果的可靠性, 报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审查并备案, 方可进行检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