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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江苏省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先进基层党组织初步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4-30 点击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表率示范作用,激励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奋发进取、创先争优,更加自觉投身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生动实践,省委将于今年“七一”前夕,评选表彰 20 名优秀共产党员、20 名优秀党务工作者、20 个先进基层党组织。现将我院做好初步对象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根据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通知精神,我院可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对象各 1名(个)。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每个类型可各推荐 1 名(个)初步对象。

二、推荐对象的基本条件

初步对象应当是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遵守党章,对党绝对忠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根据推荐对象的不同类型,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成绩显著、事迹突出,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展现出新时代党员新形象。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在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有较大影响,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2)优秀党务工作者: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热爱熟悉党务工作,带头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善于做群众工作,坚守岗位,默默奉献,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先进基层党组织:模范履行职能职责,政治功能强,组织力强,凝聚带领党员和群众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加强党的建设、推动改革发展、维护和谐稳定、密切联系群众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依法办事,真抓实干,勤政廉政,团结协作,作风优良,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三、推荐原则

1、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范围为学院各党总支和党支部,近5年来获得过苏州市表彰或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可优先推荐。

2、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范围为20142018年度获得过苏州市表彰或学院“优秀共产党员”的教职工党员,主要向教学科研管理一线的党员倾斜。

3、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范围为学院各党总支、党支部正副书记、委员、党群工作部门工作人员,以基层党务工作者为主,适当兼顾党群工作部门的工作人员,近5年来获得过苏州市表彰或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可优先推荐。

4、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人选不交叉,厅局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一般不推荐,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严掌握。

5、已经受过全国、省级表彰的基层党组织和个人,本次不再推荐。

四、推荐程序

1、民主推荐。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做好本次评选推荐工作,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在推荐过程中,注重发扬民主,逐级推荐,让广大党员群众充分参与。

2、组织审核。组织人事处将对照评选基本条件和推荐对象事迹材料对推荐申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审核,同时征求纪检、审计等部门意见,务求每个推荐对象都能经得起检验。

3、学院党委研究确定推荐对象。

4、公示并上报苏州市委组织部。

五、有关要求

1、本次推荐工作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每个党组织限报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各1名(个)

2、推荐对象须填写《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共产党员初步对象推荐表》、《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初步对象推荐表》、《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初步对象推荐表》(详见附件)。登记表中主要事迹栏字数控制在400字以内,由事迹材料缩写而成。所有申报者均需附1000字左右,实事求是、生动具体的事迹材料。

3、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登记表、推荐对象事迹材料各一份于56日(周一)前报组织人事处81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史菁老师邮箱。联系人:史菁;联系电话:66098542(内线870)。

附件:

1、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共产党员初步对象推荐表

2、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初步对象推荐表

3、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初步对象推荐表

 

 

组织人事处

2019年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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