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与机电工程系学生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3-12-02

 

 

为了更好地提高学生实践技能,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我系拟开创新的教学途径----学生工作室,为学有余力的尖子生创造实践技能进一步提升空间,有利于打造优秀学员,并以此带动教与学两方面向更高层次迈进。

一、成立工作室目的

工作室制教学途径是以工作室为载体,将课程、教学、科研与生产实践融为一体,将传统的学校封闭式教学变为面向生产实际的开放式教学,以课程知识为基础,以专业技术的应用为核心,以专业教师或名师为主导,以承接技术项目为主要任务的将生产与教学紧密结合,由教师带领学生在承接和完成生产技术项目的过程中完成综合专业技术的训练。

二、工作室人员构成

工作室需要创造品牌并带动教学、科研工作,就必须以成果来证明。成立初期主张少而精将成员数量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提高工作效率,待取得一定成果后再发挥带动作用。工作室内学生需要技术上的指导和运行上的监督,近期为其配备指导教师也是很有必要的。

考虑到以上因素,建议工作室以专业为类别设立,以各专业的名师或骨干教师为导师,以学生自愿报名、教师择优录取方式组建,每个工作室应包含学生成员3-4名,指导教师1-2名。

三、工作室指导教师工作量核定

工作室指导教师的工作量确定是根据工作业绩及平时指导情况由系部督导、教务处检查统计课时发给工作量补贴。工作量补贴每学期每工作室按平均30标准学时计,每学时按30元计。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得各种省级以上奖励按学校有关规定由教务处发给。指导教师由于项目特殊原因而付出的工作量需单独申请。

四、工作室的职责

工作室应在现有条件及院(系)资源的基础上,通过工作室建设实现理论、实训教学方法与模式的改革,具体有以下职责:

(1)工作室应面向学生开放。为进入工作室的学生提供必要的实践教学、仪器设备和相关的科研项目。

(2)工作室应加强指导教师队伍建设,要有一支思想端正、教学经验丰富、具有较高科研能力、长期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的教师队伍指导工作室的学生开展工作。

(3)工作室应为进入工作室的学生开出综合性、前沿性并具有一定社会价值的题目,以学生为主体,让学生的科研及实践活动能够产生一定成果。如发表论文、参加竞赛、申请专利、科技创新、服务社会等等。

(4)工作室应加强教学研究工作,保证工作室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5)工作室应在培养学生的同时考虑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工作室必须按合同完成合同签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