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毕业论文、毕业资格审核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17文章来源:教务处(校企合作处)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做好2019届毕业生毕业论文、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审核

1.第一阶段:528日前

职业资格证书、计算机证书信息上传、毕业论文答辩安排。

1)各二级学院务必通知学生准时上传职业资格证书和计算机证书相关信息(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过期不上传的学生将延期发放毕业证书

2)请各二级学院根据《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做好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相关准备工作,并将本部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安排表事先报至教务处何钢老师处,届时教务处联合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对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进行现场督导。

2.第二阶段:62日前

完成素质教育学分、职业资格证书、计算机证书、顶岗实习成绩审核。

1二级学院完成素质教育学分和顶岗实习成绩录入工作;

2)二级学院校验职业资格证书和计算机证书原件,并收齐复印件备查,无误后安排专人进行网络审核。(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2)。

3.第三阶段:65

1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录入;

2)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材料归档

4.第四阶段:65日前

学工和财务处提供审核材料

1)学工处提交处分名单和未贷款确认的名单

2)财务处提交欠费学生名单

二、毕业证书发放

66日下午起,对具备毕业资格的毕业生统一发放毕业证书。由二级学院安排专人到教务处集中领取。因公选课学分不足需要素质积点抵扣、毕业设计(论文)补答辩等原因未取得证书的,应于621日前完成有关手续,经审核符合毕业条件的,于625日至29日期间由学生直接到教务处领取。

教务处

2019517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鞠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