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毓秀园林”文化艺术节---摄影比赛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7-05-02文章来源:园林工程学院    浏览次数:

一、活动目的

摄影是一门让广大学生既陌生又好奇的艺术。它能形象地记录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点点滴滴。一张小小的图片内涵丰富、包罗万象。同学们所看到的、想到的、关心的、关注的关于生活、校园、社会等话题,一张图片就可以展示其中的无尽的蕴含、趣味和思索。通过此次比赛增强大学生艺术与审美的交流,以此激发大学生对摄影的兴趣和爱好,更加关心、了解身边的生活,让同学们通过手中的相机去观察生活、体验生活,记载激动人心、感人至深的瞬间,留住温馨、欢笑的回忆,分享多姿多彩的生活乐趣。在苏农迎来110校庆之际,园林工程学院团总支决定举办“阳光•印象•传承”为主题的学生摄影比赛。

二、主题要求

比赛主题:阳光•印象•传承

(一)作品要求

1.以捕捉身边能表现“阳光•印象•传承”( 阳光:展现快乐生活,祖国各地的美丽景色,寻找正能量;印象:给你留下深刻印象的感动瞬间;传承:展现祖国各地不同的风俗文化魅力)活动主题的、积极向上的内容均可参赛。

2.要求原创,不得抄袭、剽窃他人的作品或创意。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3. 参赛作品必须紧扣主题,彩色、黑白均可,单幅、组照均可(组照一般4—6幅),谢绝电脑合成。

4.每位参赛者参赛作品不超过10幅(组照算一幅),电子稿作品,单幅作品大小在1M以上,以“作品名+本人姓名”格式命名,作品文件夹以“本人姓名+班级名称”格式命名。非电子稿作品尺寸为5*7英寸照片,不能装裱。

5. 参赛作品电子稿材料在比赛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李悦溪同学邮箱(1124044860@qq.com),非电子稿作品请晚自习时间交至园林学生会办公室3304网络部。

(二) 参赛方式

以个人为单位上交参赛作品,参与本次比赛。(参赛对象必须是我院的在校学生)

(三)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置一等奖2名, 二等奖5名, 三等奖8名(所有获奖作品将在毓秀园林艺术节上予以展示,获奖情况年终园林学院表彰大会上予以表彰)。

三、投稿时间

投稿时间:2017年4月15日—5月5日。

四、附则

1、参赛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大赛主办部门有权推送、刊登、展出、出版和宣传所有获奖及入选作品。

2、参赛作品凡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事务由作者本人自行解决。

3、本通知的解释权属于本次比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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