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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安全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19-03-29点击数:

第一章 总则

为加强我院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促进计算机的应用和发展,保障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院内使用和维护计算机的单位和个人。

本办法所称计算机信息系统包括计算机主机及相关和配套的设备、设施(含网络)和软件。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重点维护校园网和联入校园网的计算机以及各系部、处室、科组、教室及各局域网的安全。

第二章 安全管理部门

学院成立网络管理中心,负责制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的办法和规定,协调和处理全院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重大问题。

网络管理中心负责全院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监督、安全事故的侦查和处罚。

校园网网络中心负责制定校园网及联入校园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及技术规范,并督促执行。

各计算机使用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计算机安全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办法的规定和学院其他有关规章制度。

第三章 安全保护制度

不得收集、研究、编制、复制、传播计算机病毒,发现计算机病毒的,要及时向网络管理中心报告。

不得在计算机及网络上制作、查阅、复制、传播或执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危害国家安全和有黄色淫秽内容的软件或信息。

不得在公用计算机及网络上制作、复制、传播及运行电子游戏。

各单位计算机管理人员需定期维护计算机软件和数据,重要信息定期进行检查和备份。

涉及国家或单位机密的信息,必须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

局域网必须安排专人管理,履行安全保密职能,保证系统管理员的所有权限只能由管理员所使用。必须为网络服务器的电源、软件和数据配备必要的保护和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计算机机房应符合国家标准和其他有关规定,要特别注意防火、防盗、防水、防静电、防雷击、防鼠害等安全措施。

在计算机机房附近施工,不得危害计算机的安全。

第四章 校园网及国际联网

院内所有计算机需要进行国际联网,必须通过校园网进行。

校园网仅用于教学、科研和管理等非营利性活动,严禁利用网络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干扰其他网络用户、侵犯知识产权的活动;严禁利用网络从事商业活动;严禁在网络上发布、传播有害数据或应该审查而未经审查的数据。

不得损坏、拆卸、移动、侵占校园网在院区内的设备、设施和线路,安置在各单位内的校园网设备、设施和线路,确因工作原因需要移动的,必须报告学院网络中心根据技术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移动。

校园网各入网计算机必须按指定的地点安装,确因工作原因需要变更的,必须事先通知校园网网络中心,擅自更改计算机安装地点所引起的后果由用户承担。

校园网网络中心的工作人员负责校园网的安全保护工作,必须模范遵守安全制度,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预防网络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五章 安全监督和处罚

发现有关计算机病毒、危害国家安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计算机安全案情的,应在24小时以内向学院和市公安局计算机安全监察部门报告。

全院师生员工和在本院区内使用计算机的人员应积极配合学院和公安机关对计算机安全事故的查处。

院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全院计算机的使用安全情况,发现有安全隐患的,应及时责成使用的个人进行整改。

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隐患严重,又不采取整改措施的,网络管理中心有权责令其停止使用计算机。

对发生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给予行政处分,情况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六章 附则

本办法与国家发布的有关计算机安全的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或不完整的,以国家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为准。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络管理中心。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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