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今年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合格单位考核工作的通知
苏教办关〔2014〕1号
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印发的《江苏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2014年工作要点》,今年继续对在当年达到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标准的高等学校组织考核认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申报工作
尚未达到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合格单位要求的公办学校,对照《江苏省高等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考核内容和要求》,自我评价达到“申报要求”,自愿申报。
尚未达到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合格单位要求的民办高校,对照《江苏省民办高等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考核内容和要求》,自我评价达到“申报要求”,自愿申报。
“申报要求”为自我评价(不计加分)达到90分以上且“组织领导”、“关工委自身建设”两项合计不低于47分,并经本单位党委讨论同意。
申报材料包括书面申报报告(3000字以内)和“考核内容和要求”评分表,并附以下三种材料:(1)关工委工作经费在财政预算内或本单位工作经费中立项的有关文件(复印件请加盖公章);(2)关工委常务副主任以及在办事机构驻会的老同志工作补贴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请加盖公章);(3)关工委办事机构在正常办公时间内处理关工委日常事务的人员名单(包括姓名、职务、办公室电话、手机号码)。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一份寄送省教育系统关工委秘书处,另一份寄送本活动片第一牵头学校关工委。申报工作8月份完成。
二、关于交流互评工作
有关高校活动片在10月15日前利用片内活动时间组织交流互评,省教育系统关工委派联络员旁听并现场收集评议材料。
三、关于反馈整改和审定公布
省教育系统关工委在汇总各申报高校及其活动片评议材料基础上,对需要整改的单位反馈意见,并组织专家组对整改情况进行调研抽查,提出“常态化建设合格单位”初步名单,报省教育厅审定公布。
省教育系统关工委秘书处联系人:何重英,电话:025-83335584。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