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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学校10位中层领导干部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根据《江苏省省属学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暂行)》、《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等文件精神,受学校组织部委托,成立审计组,自202412月中旬起,对仇恒佳、吉爱伟、朱文婷、刘海明、李臻、吴春花、余俊、宋京城、袁卫明、高卫群等10位同志担任原职务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进行审计,现将审计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范围

担任原职务任职期内各项经济活动及其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原职务任职期间超过三年的,重点审计2021年11月-2024 年10月,审计过程中根据工作需要可追溯到以前年度和延伸审计有关事项。

二、审计内容

1、财务管理情况:对学校中层领导干部在部门财务管理方面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情况进行审计,包括预算编制、经费使用、资产管理等方面。

2、经济活动合规性:对学校中层领导干部在部门经济活动中的合规性进行审计,包括招投标、合同签订、物资采购、工程项目等方面。

3、内部控制情况:对学校中层领导干部在内部控制建设方面的履职情况进行审计,包括制度建设、风险管理、重大经济活动民主决策情况等方面。

三、审计要求

1被审计领导干部需根据通知要求,认真撰写经济责任述职报告(详见附件1)。报告请于20241213日前交到审计处,报告最后需手写签名。

2被审计领导干部原所在部门需提供其任职期内相关管理制度,物资采购合同、验收资料,重大经济决策的会议记录等材料(详见附件2),协助审计人员开展有关审计调查工作。

3计划财务处需提供被审计领导干部原所在部门任职期内年度预算执行、财务核算等资料。

为有序推进审计工作,请各相关部门做好准备并提供必要协助。

四、联系方式

薛老师,0512-67655052

五、被审计领导干部相关信息

详见附件3


附件:1.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述职报告(模板)

2.审计情况调查表

3. 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名单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4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