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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议题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办公室 [发表时间]:2020-11-27 [来源]:办公室(党办、院办、外办) [浏览次数]:

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议题提交程序,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根据《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会议事规则(2019年修订)》和《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2019年修订)》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议题申报

(一)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各部门要提前申报需提请会议研究的议题。

(二)各部门应对拟向会议汇报的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征求各方意见,提出明确可行的解决方案或建议,并向分管校领导请示。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分管领导应事先沟通,报主要领导后再提交会议讨论。

(三)各部门拟向学校会议汇报的议题,应至少提前3天准备好汇报材料,在校园网融合服务平台办公系统中填写《党委会议题审批表》《院长办公会议题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由分管院领导报请党委书记(提交党委会的议题)、院长(提交院长办公会的议题)审批同意。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议题,申报部门负责人与其他部门负责人应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并在《议题审批表》上会签,再由申报部门分管院领导报请党委书记(提交党委会的议题)、院长(提交院长办公会的议题)审批同意。未按时提交汇报材料的议题原则上不安排上会讨论。

二、议题汇报内容

(一)政策性、规范性文件类议题,应包括文件草案和起草说明。起草说明一般应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起草该文件的法律、政策依据;二是文件的研究讨论过程;三是文件的基本结构和主要内容;四是重要条款的说明及提请研究的问题。

(二)其他重要事项的议题,应由四部分内容组成:一是背景阐述,包括基本情况和政策依据、上级有关要求;二是目前此项工作的进展状况及协调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属于“三重一大”事项需提供相关论证、征求意见等情况说明;是提请研究解决的主要问题;四是议题提出部门的明确意见或倾向性意见。

三、议题汇报内容格式

(一)字体。标题用二号华文中宋,加粗。内容用三号仿宋字体。

(二)结构层次序号。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三)页面设置。使用word排版,页边距设置为:上25,下25,左32,右32。内容行间距设为固定值28磅。

(四)汇报材料样式参见附件3

四、议题会商协调

(一)议题提出部门应就议题需要解决的相关问题,会议前主动与涉及部门进行沟通、协商,形成统一意见。

(二)协商中如有分歧意见,由议题提出部门将涉及部门的不同意见列出,附在议题材料之后,一并报送分管院领导协调,并确定是否提交党委会或院长办公会研究。

(三)凡未经协商或经过协商没有形成书面协调意见的议题,办公室原则不予接收。

五、议题审定

(一)办公室对议题内容、格式进行初审把关,并提出明确意见。对内容不全面、文字表述不准确、格式不规范、意见不明确、没有涉及部门意见或其他未按要求办理的议题,可以直接退回相关部门,由主办部门修改完善。

(二)办公室根据议题报送的时间、数量、紧急程度排出当次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议题清单,呈党委书记或院长最后审定上会顺序。

(三)会议时间确定后收到的议题以及未办理完审签手续的议题,如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列入当次会议研究的范围。

请各部门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遵照执行。


附件:附件1.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会议题审批表.docx 

      附件2.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会议题审批表.docx

      附件3.汇报材料样式.docx



办公室

2020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