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学院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办公室 [发表时间]:2020-09-25 [来源]:办公室(党办、院办、外办) [浏览次数]:

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将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017放假,8日、9日正常上班,10日、11日周末休息。927日(周日)上班,补107日 (周三)课程。

二、值班安排:

各部门根据工作实际,自行安排值班,于928日前将部门值班安排表报办公室朱冰清老师处备案,分机号5012

三、相关要求:

1.假期全体师生应及时关注疫情防控信息,做好假期个人防护,尽量减少不必要外出,尽可能不跨省出行。

2.假期离校学生,省内出行需向班主任老师报备行程,省外出行需报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处审批,同意后方可出行。

3.假期留校学生,非必要不外出,如确需出校,须履行有关审批手续。

4.各部门继续坚持假期“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部门疫情防控信息员要充分掌握所在部门教职工的健康状况和行动轨迹。

5.全体学生继续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每日登陆辅导猫系统做好健康日报。各二级学院班主任要实时掌握所在班级学生的健康状况和行动轨迹。

6.全体师生假期返校途中如身体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咽痛等症状应当及时就近就医,如在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应当主动配合乘务等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防疫管理等措施,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班主任或各部门疫情防控信息员报告。

7.学生假期后返校须接受苏康码、学生身份、体温检测等查验,通过后方可入校。

8.食堂物业人员、校中企员工、超市员工等校内从业人员,参照学院教职工要求执行,所属管理部门做好通知与督查工作。

9.各部门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有关工作及值班安排

10.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保持联络畅通,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办公室

202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