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委员会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关工委各项方针政策。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完成上级关工委交办的各项任务。
2、加强基层关工委自身建设。组织离退休教师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健全和完善教育系统关工委组织网络;支持配合学校开展各类教育活动。
3、对青少年进行教育。突出思想道德教育的主旋律,坚持不懈地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民主法制、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观,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素质。
4、保护和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和有关法规,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5、调查研究,为关工委工作提出建议。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情况,收集有关资料,适时向领导汇报工作、提出建议,当好参谋助手。
6、协助有关部门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的。坚持为青少年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帮助青少年解决学习、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对特殊和贫困学生做好帮扶工作。
二、关工委秘书处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委员会的决定和工作部署;
2、组织、落实主任办公会的工作部署和决议;
3、调查研究,收集信息,掌握工作动态,为决策服务;
4、负责委员会日常运转、服务及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
5、负责关工委工作的宣传报道;
6、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