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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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教学点年检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12-25  点击:[]次

各函授站(教学点):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年检和2020年校外教学点备案工作的通知,对所有校外教学点进行一次年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年检程序:

⑴、校外教学点自检。教学点对照《江苏省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主办高校通知教学点认真做好自查自评、总结工作,并于12月10日完成相关材料,并报主办高校审核、盖章后备报属地设区市教育局检查。

⑵、主办高校在12月20日前按年检要求,组织人员对校外教学点进行年度检查,撰写年检工作报告上报省教育厅。

2、主办高校年检内容:

⑴、归口管理问题;⑵、联合办学问题;⑶、招生规范问题;⑷广告宣传问题;⑸教学管理问题;⑹财务管理问题。

3、校外教学点检查:

⑴、建点协议及职责履行;⑵、招生宣传及组织;⑶、教学及教务;⑷、教学费用管理;⑸、站点自身建设,

2019年12月底前主办高校对本校教学点完成普查,签好规范办学承诺书和填写好教学点普查表,经分管校长签字,学校盖章后交省高教处。

4、教学点自查上交材料:

⑴、教学点自查自评的总结报告;

⑵、江苏省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年检表

⑶、江苏省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备案表

⑷、江苏省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普查表

⑸、设点单位与主办高校所签协议需附续签协议

⑹、设点单位如有变更教学地点和教学负责人,需按“管理办法”要求上报材料

以上教学点自查年检材料一式三份(主办高校、设点单位、属地设区市教育局),按时经设点单位、主办高校盖章确认的年检材料,最后报送苏州市教育局高教处。

说明:请大家与属地设区市教育局保持畅通联系,如对准备的材料要求、数据或相应表格有变化,请及时按最新要求准备好。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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