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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党风廉政教育实践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23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三次全会部署,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扎实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建设廉洁苏农,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党风廉政教育实践项目申报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创新性实践和特色化活动为载体,以新视角、新理念、新思维创造性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相关的问题对策研究、机制制度创新、平台载体拓展、廉洁文化建设,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政治保障。

二、预期目标

以组织实施2023年党风廉政教育实践项目为契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三不”一体推进的工作要求,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内容不够充实、形式不够灵活、载体不够丰富等存在问题,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与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工作实际和自身特点的紧密结合,增强基层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主动性、实效性和创新性。

三、主要措施

1. 注重分类实践。围绕“机制创新、平台拓展、质量提升”三个方面,按照“党员干部、教职员工、青年学生”分层分类,坚持正面引领,突出实践特色。

2. 注重多元融合。教学单位注重与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相结合,注重与深化思想政治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相结合,注重与干部作风、师德师风建设相结合。职能处室注重与完善内部治理机制、内控建设、防范党风廉政风险、加强制度和机制建设相结合。

3. 注重校本特色。聚焦防风险、促发展、育新人的使命担当,对江南农耕文化、百年园艺文化、苏州园林等吴文化方面的廉洁元素进行挖掘、整理和提炼,开展具有较强实践性和推广性的特色项目。

4. 注重品牌创建。鼓励党风廉政教育实践项目与基层党组织“书记项目”和部门业务工作相结合,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可在2022年度党风廉政教育实践项目的基础上进行优化完善,推动形成项目品牌效应。

四、进度安排

1. 20234月中旬,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自主研究策划,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为单位报送至少1个实践项目,将项目申报书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于412下班前报送纪委办公室,纪委办公室进行内容和形式初审、组织专家组审核,确定项目立项名单,并提出针对性的指导意见。

2. 20234月下旬,纪委办公室发文立项。5月上旬至11月中旬,各立项项目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突出实践活动的重点,如机制创新、载体创新、文化创新等,积极打造亮点和特色。

3. 202311月中旬,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以调查报告、制度成果、文化作品、实践案例或媒体报道等一种或多种形式,将项目成果报送纪委办公室。纪委办公室过程跟进、组织立项项目的验收交流,根据各项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联系人:虞银泉

分机号:5042

箱:610083453@qq.com

附件:2023年党风廉政教育实践项目申报表

附件

2023年党风廉政教育实践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调查研究类( 管理实践类( 廉洁文化类(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按照实施步骤撰写,每个步骤写清时间安排、主要内容、预期成效等

(建议不超过1500字)

 

 

 

 

 

 

 

 

 

 

 

 

 

 

 

 

 

 

从调查报告、制度建设、文化作品、实践案例或媒体报道等成果展示方式中,选择一种或多种(建议不超过500字)

 

 

 

 

 

 

 

 

 

 

 

 

 

 

 

 

党总支(盖章)

 

 

 

 

 

 

 

 

 

 

纪委办公室(盖章)

 

 

 

 

 

 

 

 

 

 

专家组组长(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