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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关于做好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履责记实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23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学校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履责记实信息平台是党委领导、纪委推动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评价各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重要载体。为进一步推进监督信息化,做好2023年履责记实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履责记实内容

履责记实主体为各单位各部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纪检委员等。填报主要内容包括:

1.班子集体履责信息。指以班子集体名义学习研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巡视巡察整改、强化基层基础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由部门党风廉政监督员协助填报。

2.主要负责人履责信息。指主要负责人(包括中层正职、主持工作的中层副职)聚焦防风险、促发展、育新人,围绕党政年度要点,亲自开展调研、部署、调度、督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情况。由主要负责人负责填报。

3.纪检委员履责信息。指纪检委员对照履责清单,开展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情况。由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纪检委员负责填报。

4.建设成果总结信息。围绕加强基层党的领导、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激励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等开展的学习调研成果和制度建设成果。以及落实“廉洁苏农”行动方案,推动廉洁学院、廉洁处室创建的经验做法、特色案例等。由主要负责人审阅后,由部门党风廉政监督员协助填报。

二、履责记实信息要求

1.文字。除建设成果总结报告外,每条履责记实信息以100-500字为宜。一般写清时间、地点、人员、事情、过程、成效等内容即可。请将正文统一设置为“宋体、16px”。

2.图片。每条履责记实信息包括建设成果总结报告,可配备适量直观反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的图片一并上传,增加履责信息的真实性、直观性和形象性。请将图片统一设置为“居中”。

3.内容。填报要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得填报其他无关内容。填报要遵循“突出日常、一事一记、完整真实、规范管理”的原则,要体现“实时记实、过程监督”的要求,重点要把好履责记实质量关

4.数量。按照全年10个月、每月至少1条标准,班子集体、主要负责人、纪检委员3类履责记实信息全年报送均应至少10条。履责记实须在事项发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填报工作,填报的与“履责”无关或者关联性不强的业务工作信息,将被视为无效信息,不能计入有效记实条数。调研成果、制度成果、特色案例等建设成果类信息,年度应至少一则。

三、结果运用

纪委办公室安排专人定期对各类履责记实信息进行统计、评价和反馈。纪委将履责记实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观察指标和重要依据。从2023年起,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将通过履责记实信息平台,真正实现过程考核和无纸化考核。

 

联 系 人:虞银泉

联系电话5042(内线)

 

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按照本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履责记实工作。纪委办公室将定期统计和通报履责记实情况,对于填报信息数量不足、内容不及时、不合规等问题将及时提醒和指导。

 

附件:“两个责任”履责记实信息平台操作指南


附件

“两个责任”履责记实信息平台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