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预算外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计划财务处    时间:2016-04-12 点击数:

(1)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财经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以及院有关财务制度,熟悉行政事业单位各项费用列支范围和标准,掌握各核算单位部门预算及项目经费预算,能够甄别各单位领导的签字。

(2)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财务制度的规定审核原始资料,确保原始资料手续齐备、完整、真实、合法。主要审核内容包括:报销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费用开支范围、标准和政府采购制度规定;原始票据是否真实、合法、有效、完整;报销审批手续及相关的附件资料是否齐全。

(3)按照预算支出计划审核单位的各项开支,确保支出内容符合预算支出计划。

(4)负责保管、使用预留银行的结算专用印签章,负责对银行出纳开具的票据进行复核。

(5)经审核确认,对违背国家财经法规、地方财务管理制度或内部管理规定的,审核会计有权拒绝办理该项业务;有关原始单据、凭证填写不清楚、手续不齐全或其他不符合规定情况的,审核会计有责任要求退回重新办理;存在疑点或其他不明情况的,审核会计有责任详细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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