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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学院关工委学生委员工作条例(试行)

作者: 时间:2024-11-15 点击数:

附件1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二级学院关工委学生委员工作条例(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我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关工委”)的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我校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使校关工委工作更加贴近学校、贴近实际、贴近学生,校关工委特设立二级学院关工委学生委员(以下简称“学生委员”),并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学生委员由各二级学院关工委推荐,校关工委审核批准。学生委员由本学院党组织发文任命。学生委员由本学院关工委进行日常管理。

第二章 工作任务

第三条 学生委员的主要任务是参与本学院关工委的日常工作,配合本学院关工委对学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勤奋学习,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综合素质,养成良好学风。

第四条 学生委员的具体职责和工作要求:

1.开展思想动态调研。围绕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围绕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围绕当前国内外发生的重大事件,围绕社会上的热点话题等,了解收集广大同学的反映、观点、想法及思想动态。

2.开展学风建设调研。了解所在学院、班级同学在学习风气、学习方法、学习态度等方面的现状和问题;了解毕业生在就业求职、创业选择等方面的需求和要求;了解新生入学后在学习转变、专业认知等方面存在的想法和问题。

3.开展心理问题体察。时时关注身边同学的心理健康问题,及时了解发现存在心理健康问题的同学。尤其要在重点时期,围绕重点事件,关注重点同学,开展心理普查工作。要重点围绕学业、生活、人际关系、感情等方面,开展心理健康调研。

4.参与社会工作调查。定期了解广大同学对于学校发展、教育教学、校园文化、后勤保障等方面的建议与意见;定期开展社会调研工作,了解广大同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提供合理化的建议和解决措施。

5.加强校、院工作联络。保持与校、院关工委的经常性联系,发挥桥梁作用,做好相关工作的沟通协调;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微信、QQ 等方式与校关工委秘书处通报相关信息。  

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校关工委定期召开学生委员培训会,加强学生委员工作能力和水平的培训。学生委员参加本学院关工委会议,了解关工委工作情况。

第六条 校关工委按照学生委员工作态度和实际效果等组织开展优秀学生委员评选工作,评选一定数量的优秀学生委员予以表彰。

第七条 学生委员发生变动时,须及时通报校关工委,并做好相关工作交接。

第四章 附则

第八条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校关工委负责解释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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