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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工程学院2017届毕业生返校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 时间:2017-06-09 点击数:

毕业生离校教育工作是学校学生教育管理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大学生教育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根据学校统一安排,为有序推进环境工程学院17届毕业生毕业相关工作安排,贯彻落实把毕业生工作做精、做细、做实的要求,树立“以学生为本”思想,主动、热情、周到地服务毕业生,切实落实毕业生各项工作,确保本届毕业生的安全、平稳、文明离校,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母校情结和感恩意识,进一步展现学校育人的成果,进一步推进平安校园、文明校园与和谐校园的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时忠明 李庆魁 黄蕊

二、返校时间:

6月10日-6月16日

三、毕业班级一览表

2017届毕业生返校离校须知

全体2017届毕业生:

为使大家方便、快捷地办理返校离校手续,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予以积极配合。

一、图书借阅及“一卡通”退款

(一)毕业生必须在离校之前将所借书刊全部还清,遗失书刊者按有关规定到图书馆办理赔偿手续。图书超期的按每天每册0.1元的标准缴纳滞纳金;图书遗失的,一般性图书按该图书价格的2倍金额予以赔偿;也可在借期内以相同版本的图书赔偿,每册另收加工材料费5元。

(二)校园“一卡通”注销。以班级为单位到校园信息化管理中心(图书馆5楼)办理注销、续接手续,如有需要退款的也以班级为单位申办退款手续。

二、毕业生离校手续

(一)以班级为单位集中办理离校手续。

(二)毕业生在所在院(系)统一领取离校清单并按要求逐项办理。

(三)手续办理齐全,将离校清单交计划财务处办理退费手续后即可离校。

(四)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出,到所在院(系)党总支办理手续。

(五)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务必妥善保管。

(六)毕业证书领取时间各院(系)自行安排。有下列情况者暂时不能领取毕业证书,待到符合领取毕业证书全部条件后,方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到教务处(办公楼105室)领取毕业证书。①相关费用未缴纳者或贷款未还清者;②课程成绩、英语AB级考试或职业技能考试不合格者。

(七)毕业生首次派遣时间暂定2017年6月30日,请毕业生认真阅读《2017届毕业生就业指导手册》,“专转本”、应征入伍、出国的毕业生无需办理就业报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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