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社团组织管理,人事任免的制度化,规范化,提高社团领导机构综合素质与工作能力,保证我校社团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各社团应根据本规定,结合社团具体情况,制定干部产生办法,各社团干部选举办法不得同本规定相抵触。
第三条 各社团在换届的前一个月向社团联申报换届,经社团联做好相关手续之后通知社团准备换届,以下材料上交:
1.社团换届办法;
2.社团负责人候选人资料;
3.社团现况资料(社团人数,社团干部人数及名单社团经费及账本等)
4.换届具体时间及地点。
每年的十月为社团统一换届(换任)大会期,各社团必须遵照社团联的有关规定,在此段时间完成换届工作。推选出新一届社团负责人及主要社团负责成员。并递交名单于社团联合会进行审核。
第四条 新一届社团主要负责成员有机会参加每年十二月举行的院社团代表大会,成为社团代表大会候选人。如社团换届未在十二月前结束,将取消本届社团代表大会参与权利。
第五条 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社团联合会所有。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共青团委员会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院社团联合会
2013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