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就业之源。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把创业作为促进就业的重要渠道,围绕城镇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和高校毕业生“三类群体”,坚持创业培训、创业政策、创业服务“三位一体”,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与江苏经济发展水平、与广大群众过上美好生活的期盼相比,我省创业氛围还不浓,创业层次还不高,特别是创业培训、创业政策、创业服务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完善。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现就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推动创业促进就业提出以下意见。
一、突出全民创业,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全民创业工程,把创业作为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首要举措,摆上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推动创业主体多元化、创业形式多层次、创业服务系统化,实现生存型创业向发展型创业转变,确保江苏创业工作继续走在在全国前列。
——创业人数更多。2015-2020年,全省扶持60万名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带动就业270万人以上,其中:大学生创业9万人,农村劳动力创业18万人,城镇失业人员等其他群体创业33万人。
——创业机制更活。建立创业培训、创业政策、创业载体、创业服务“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增强创业扶持实效。完善创业扶持引导资金投入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创业服务成果机制,扩大服务供给能力。
——创业环境更优。形成城乡一体的组织领导体系、城乡普惠的创业政策体系和城乡均等的创业服务体系,全省新建省级创业示范基地230个、开发优秀创业项目47000个,实现公共创业服务网点对各类高校和城乡基层全覆盖。
二、突出重点群体,大力培育各类创业主体
针对大学生、农村劳动力、城镇失业人员等不同群体特点,组织实施专项创业推进计划,积极培育创业主体,以重点群体创业推动全民创业。
(一)大力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全面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大力推进创业能力提升、创业政策拓展、创业载体建设和创业服务改进“四大行动”,持续抓好大学生创业园建设和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遴选,积极引导大学生凭知识、凭能力、凭专利在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自主创业,鼓励和支持大学生以创新促创业。
(二)大力促进农村劳动力本土创业。组织实施农村创业富民行动,充分利用国家和省大力实施畅游江苏、美丽乡村等规划契机,鼓励和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农村劳动力就地创业、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家庭创业,积极引导农民在家庭手工业、农村二三产业、高效农业等领域创业,探索城镇创业扶持政策向农村、农民、农村合作组织延伸的有效途径,进一步落实农民创业服务制度,重点解决启动资金短缺、创业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持续扩大农民创业规模。
(三)大力促进城镇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实施城镇失业人员创业帮扶计划,将创业帮扶纳入省级充分就业示范社区建设,开展辖区失业人员创业意愿调查,对有创业意愿的失业人员提供“一对一”跟踪指导服务,及时落实各项扶持政策,积极引导城镇失业人员在家政服务、社区养老、商品零售等传统服务业创业。同时,统筹做好退役士兵、留学回国人员等其他群体创业工作,鼓励和支持城乡劳动者二次创业,做大做强中小企业。
三、突出能力提升,切实增强创业培训效果
坚持城乡统筹、量质并重,形成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能力提升为基础、以创业载体为依托的创业培训制度,2015年—2020年开展创业培训56万人,培训合格率达90%以上,培训后成功创业率达50%以上,形成能力促创业的长效机制。
(一)提高培训针对性。推进创业培训“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活动制度化长效化,并向技职院校学生延伸,确保每个有培训愿望的创业者都能接受一次创业培训。依托地方支柱产业和特色经济,大力开发品牌创业培训项目,定期举办“村官班”、“农民班”、“学生班”等专项培训班,积极推广案例剖析、企业家现身说法、创业实训等有效方式,不断增强创业培训的针对性。
(二)提高培训实用性。积极应用创业实训等新技术,促进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培训与实战的逐步过渡、工艺和技术的无缝衔接,实现从产品到商品的“惊险一跃”。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各类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建立创业培训及实训基地,探索建立模拟公司、信息化创业实训平台等虚拟基地,为城乡创业者提供系统、科学的创业素质测评和创业辅导。强化创业培训与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及创业咨询、创业孵化等服务手段的衔接,健全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相结合的工作体系,提高创业成功率。
(三)提高培训标准化。创新培训模式,规范培训内容、培训流程和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创业培训管理办法,完善机构认定、办班监督、师资队伍、资金保障等各项制度。研究探索适应市场需求,符合群体特征的培训教材与培训模式。以省辖市为单位建立统一的创业培训信息管理平台,对培训机构和参培人员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重点从教学一线和创业典型中选拔并组建创业培训师资库,定期开展专业培训、集体研修和相互交流等活动,切实提高教师素质。
四、突出扩面提标,加快完善创业政策体系
坚持更加积极的政策导向,不断调整、充实和完善政策内容,更加注重对创业载体和创业项目的扶持,形成具有江苏特色、地方特点的创业政策体系。
(一)推进政策普惠。适应全民创业需求,积极推动城镇失业人员创业扶持政策向农村创业者、大学生等各类群体覆盖。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将开设“网店”纳入扶持范围,按规定给予小额担保贷款和微利项目贴息补助。完善创业培训补贴政策,逐步将毕业前2年大学生纳入补贴范围,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扩大一次性创业补贴范围,对初次创业且经营6个月以上、正常申报纳税的在校生和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并可按用工人数给予吸纳就业奖励。加强对创业载体和创业项目扶持,对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和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
(二)加强效果评估。定期开展创业政策实施效果评估工作,坚持部门自评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重点对税费减免、创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带动就业奖励、创业载体和创业项目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
五、突出均等便捷,持续扩大创业服务供给
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更加注重运用社会力量和已有资源,大力推进服务网点、创业载体和创业项目建设,不断增加创业服务供给,向城乡劳动者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一)健全服务网络。依托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城乡基层人社平台,建立健全公共创业服务体系,并推动服务网点向城乡基层和高校延伸。继续办好创业沙龙、创业讲堂等地方创业交流平台,加快建设省级创业服务综合平台,通过省级平台提供创业资讯发布、创业培训引导、创业政策解读、创业项目推介、创业基地展示、创业导师咨询和创业经验交流等服务。研究制定政府购买公共创业服务目录,科学合理确定购买项目和绩效标准,积极引入专业服务机构、咨询机构、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创业服务,切实提高服务质量。
(二)加强载体建设。依托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农业产业园、城市配套商业设施、闲置厂房等现有资源建设一批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培训(实训)基地等创业载体。完善服务功能,加强创业培训、项目推介、项目孵化、开业指导、政策落实等功能建设,推广“一站式、一柜式、一窗式”服务模式,建立健全专业经办、委托代办、专人帮办等制度,提供“一条龙、全方位”服务。以“有人气、有扶持、有活力”为标准,开展创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打造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创业载体品牌。
(三)开发创业项目。加强创业项目培育,建立政府支持、企业与个人开发、市场运作的创业项目评估和推介制度,鼓励将科技发明、个人专利等转化为创业项目。建立创业项目有效采集和定期发布制度,推动集成符合当地产业和经济发展要求、具有商业价值和市场前景、有较强操作性的创业项目库和创业成功案例库,积极开展创业项目展示推介和成功案例引导活动,形成为城乡创业者提供项目服务的长效机制。
六、突出典型引导,大力营造全民创业氛围
以创业型城市建设为抓手,充分调动政府、社会和创业者的积极性,大力营造有利于全民创业的制度环境和浓厚氛围,推动江苏创业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各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作用,建立健全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完善目标考核、信息通报和协查制度,定期交流和通报工作情况,形成协调一致、分工协作、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落实目标责任,将扶持重点群体创业、开展创业培训、建设创业载体、开发创业项目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层层分解目标,逐级落实责任,确保有序推进。进一步完善创业统计制度,分地区、分群体、分项目掌握创业工作相关情况,为科学决策、完善政策提供真实可信的依据。
(二)加大资金投入。积极调整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大创业扶持引导资金投入,重点用于创业补贴、创业载体建设和创业项目补助。健全资金监管制度,对资金使用情况实行实名制管理、全过程监督,定期报告资金使用情况和使用效果。加强资金绩效管理,科学设立绩效评价指标,每年对实施进度、目标完成、实施效果等指标进行动态跟踪,并将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拨付资金的重要依据。
(三)营造创业氛围。定期举办创业明星评选表彰和创业大赛等活动,积极培育和宣传创业典型,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引导作用,激发广大群众的创业热情。组织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创业主题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劳动最伟大、创业最光荣”的深厚氛围,形成具有江苏特色的创业文化。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