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处是学校发展战略制定实施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学校中长期发展战略和五年发展规划的制定,组织和指导学校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和二级学院发展规划制定工作。
2.组织开展各项规划实施情况的调研,跟踪监督各项规划的落实,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好规划方案的修订工作。
3.负责研究学校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综合性、全局性问题的解决方案和改革建议。
4.负责校园总体规划的制定、修订工作。
5.负责制定学院重大创建项目的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并做好指导协调、检查评估、总结反馈等工作。
6.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