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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处工作职责

作者: 时间:2021-11-04 点击数:

组织人事处作为党委的组织和行政的人事管理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在党委领导下,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承办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工作事项,严肃执行党内政治生活。

2、负责学校组织、人事方面的制度建设工作。

3、负责学校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管理工作、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

4、在党委领导下,负责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干部的选拔、任用和调配工作,负责中层干部的考核,并提出管理、培养、教育、使用的建议。

5、牵头负责江苏省高校综合考核中党的建设考核工作。

6、负责全校党员队伍建设、教育与管理工作;负责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负责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7、负责党校工作,组织开展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新党员的培训工作。

8、提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组织拟定并实施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协调二级学院做好师资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

9、牵头负责学校各部门考核工作。

10、负责人才引进、教师招聘、各级各类人才选拔和推荐工作;负责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

11、负责学校教职工考勤和人事管理工作。

12、负责教职工的培训进修、考核和奖惩等工作。

13、负责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和工人技术等级评聘的组织工作。做好教师资格认定、新进人员培训和转正定级等工作。

14、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工资管理和绩效工资分配改革工作。

15、负责办理教职工退休、退职等相关手续。

16、负责组织、人事信息管理;负责完成各类组织、人事统计报表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17、与宣传部、教务处共同负责抓好师德师风工作。

18、组织好本部门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做好本部门安全稳定工作。

19、完成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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