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对外交流 >> 留学生管理 >> 正文

学院首批学历留学生管理实施方案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09-29     [来源]:办公室(党办、院办)      [浏览次数]:

为加强我院招收外国留学生工作,服务“一带一路”倡议,提升我院国际化办学水平,根据学院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方案中“开放苏农”工程建设要求,按照苏州-黑角市友城合作框架协议及苏州高职院校联盟西非留学生项目,2018年我院招收刚果(布)与西非留学生。为落实我院招收及培养刚果(布)与西非学历留学生(以下简称留学生)的有关工作,根据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第42号令《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现就留学生招收及管理制定实施方案。

一、留学生招生、录取及备案

1.留学生招生由外办和国际教育学院共同负责。

2.国际教育学院负责申请者信息汇总,资格初审。

3.院长办公会议审定留学生录取名单。

4.国际教育学院负责留学生录取通知书的发放,留学生签证、停留/居留办理、入学报到注册、出入境管理等工作。

5.国际教育学院负责留学生年度统计工作,落实教育厅要求的留学生备案工作。

二、留学生学籍管理

1.留学生学籍管理按省教育厅有关办法执行。

2.国际教育学院负责对接教务处、外办等相关部门,制定留学生校内学籍管理工作细则。

三、留学生教学及学生管理

1.留学生教学采取学年学分制形式,原则上教学时间为3年,如有需要可经留学生申请后延期。

2.留学生教学第1年以汉语教学为主,结合专业课程教学;第23年以专业课程教学为主,结合汉语学习;专业课程的教学以插班学习或单独组班的形式组织。留学生在第一学年结束时须达到汉语水平考试(新HSK三级)。

3.1年汉语教学委托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以下简称中法学院)实施教学,以插入中法学院教学班为主要形式,适当增加教学课时,汉语教学课时每周不少于8学时;同时安排课外实践。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落实与中法学院的对接工作。

4.专业课程教学根据留学生专业教学计划执行。留学生专业教学计划由教务处、国际教育学院、相关二级院共同制定,由教务处扎口管理。

5.国际教育学院负责协调、落实每学期留学生课务课表等教学安排事宜。

6.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落实留学生入学教育、中国文化教育和国情教育、留学生汉语水平考试组织等工作。

7.国际教育学院负责安排校内留学生班主任1名。根据第1年汉语教学的实际情况,聘任中法学院教师1名任留学生校外班主任。班主任在国际教育学院指导下负责留学生日常管理、联系联络。根据需要可以再行聘请中法学院法语专业学生作为班主任助理,协助班主任加强对我校留学生的日常联络、汉语辅助教学等工作。

四、留学生住宿管理

1.根据实际情况,首批留学生住宿第一学期安排在独墅湖高教区文萃巴菲国际公寓内(住宿标准为单人间带独立间、淋浴间;厨房、客厅公用。办理入住时每位学生需预付3个月房费5940元,400元水电费,120元暖气费总计6460元,以及住宿押金3000元)。与学校住宿费差额部分由学校按不同项目向苏州市外办申请或由学校承担。

2.第一学期以后的留学生住宿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再作调整。

3.留学生住宿管理的总体协调、管理规定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五、其他

1.专业课程教学工作量及班主任及班助工作补贴经国际教育学院、外办、教务处、学工处等协商后,由国际教育学院提出初步建议,报学校审定后执行。

2.留学生奖学金、免学费等政策根据实际申请者情况,由国际教育学院提出初步建议后报学校审定,在录取通知中告知相关事宜。

上一条:我校与江苏吉打邦农林生态产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署奖学金捐赠协议 校企合作定向培养印尼籍留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