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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9年度江苏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3-21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9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苏教学〔20193号)文件的精神,现开展我校2019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评对象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在籍学生

二、评选标准

    “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方向坚定。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优秀的学习成绩,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优秀学生干部”除了应具备上述“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外,还应担任班级、党团支部和学院学生会主要干部,热心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已,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先进班集体”的主要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的班委会;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积极开展各项体育锻炼活动。

三、评选推荐程序

    各二级学院推荐一名“三好学生”、一名“优秀学生干部”和一个“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产生须经其所在班级酝酿,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二级学院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后上报学生处,由学生工作处组织评审并将结果公示。

四.评选推荐要求

    1.“三好学生”应具备条件:2017-2018(二)学期、2018-2019(一)学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至少获得一项),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一等奖学金(至少获得一项);

    2.“优秀学生干部”应在符合“省三好学生”标准的现任班级、学院主要学生干部中产生;

    3.“先进班集体”应在2018年度的学院先进班集体中产生。

五.材料报送要求

    1.请参评省级“三好学生”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的同学认真填写《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附件1)(一份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页,格式不要变动),参评学生请打印2017-2018(二)学期、2018-2019(一)学期成绩与支撑材料一起附送。

    2.请参评省级“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填写《江苏省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附件2)(一份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页,格式不要变动),支撑材料请与申报表一起附送。

    3.所有申请材料请在322日(周五)1700前报至学生工作处(行政楼111),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电子版材料文件夹以“院系+参评项目于+班级+姓名”命名发至孙洁CRP邮箱,未按评选标准申报及逾期不报者作弃权处理。

    联系人:孙洁

    联系电话:65830676

学生工作处

2019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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