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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学院部门(单位)科技服务工作服务性(经营性)收入的审计通知

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科技服务工作,加强各项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效益性,按照《关于印发<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部门科技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农院[2019]57号),学院审计处成立审计小组于2020420日起对苏州农校实业公司、苏州星火园艺科技开发中心、驾培中心、苏丰公司、太湖果技中心苏州服务部等五家独立核算单位2019年度经营性收入和七个二级学院、继续教育学院2019年度服务性收入的完成情况进行审计。

各部门如有为学院代支、抵扣上交款的情况,请于416日前将书面申请及代支、垫付清单提交计财处223办公室,按流程办理审批手续。

请计财处和各部门务必于4171700前将以下资料送至221办公室:①各独立核算单位2019年度财务会计资料;②学院、部门财务管理制度;③其他有助于审计工作的相关资料。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审计处

    202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