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了加强我院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苏教财函〔2023〕38号)要求,按照《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办法(试行)》(苏农院〔2022〕63号)等文件精神,学院决定开展国有资产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全面了解掌握学校国有资产的管理状况,发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促进国有资产管理水平的提升。
二、绩效评价范围
本次评价范围包括学院所有国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三、绩效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将涵盖基础管理、日常管理、资产效率等方面,具体评价指标和方法将参照相关文件执行。详见附件。
四、时间安排与进度安排
评价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启动,于2023年6月底前完成。
进度安排 |
时间 |
各部门提交材料(签字盖章后PDF扫描件) |
6月9日-6月18日 |
材料一次审核 |
6月19日-6月21日 |
各部门材料二次补充(签字盖章后PDF扫描件) |
6月22日-6月25日 |
材料二次审核 |
6月26日 |
根据评价指标自评 |
6月27日 |
撰写报告 |
6月28日 |
领导审核 |
6月29日 |
提交材料、报告 |
6月30日 |
五、其他事项
请各部门负责人高度重视,成立专班指定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员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对接。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联系。
附件: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指标表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