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2019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2019年4月5日至2019年4月7日(周五、周六、周日)放假,共3天。
二、节假日期间,请各相关部门妥善安排好值班,切实做好假期的安全稳定工作。
特此通知
办公室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