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年度检查和结项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社政(2015)10号,附件8]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高校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和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工作
(一)检查范围
2012—2014年立项,且还未完成《项目任务书》约定研究任务的项目。
(二)要求
1、2014年立项的,请填写以下三张表:
(1)《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年度检查报告书》(附件2 ,以下简称《项目年度检查报告书》);
(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年度检查项目一览表》(附件3 ,以下简称《项目年度检查项目一览表》);
(3)《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研究成果一览表》(附件7 ,以下简称《项目研究成果一览表》)。
2、2012-2013年立项的,请填写以下四张表:
(1)《项目年度检查报告书》(附件 2);
(2)《项目年度检查项目一览表》(附件 3);
(3)《项目研究成果一览表》(附件7);
(4)《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单》(以下简称《项目变更审批单》,附件 1)。
二、结项工作
(一)结项范围
已完成《项目任务书》约定研究任务,符合结项要求的项目可申请办理结项。同时对2011年及以前批准立项的仍达不到结项要求的项目进行清理。
(二)要求
1、项目负责人对照,认真填写以下三张表:
(1)《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以下简称《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 4);
(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结项项目一览表》(附件 6);
(3)《项目研究成果一览表》(附件 7)。
2、未正式出版的书稿、未经采纳批示的研究报告,须经专家鉴定通过,并附《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表》(附件5,至少3位专家,每位专家填写一张表)。
3、结项证书单独打印,鉴定等级统一选择“合格”。
三、材料报送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15年10月20日前报送以下材料:
(一)所有电子稿材料请发送至杨益花CRP邮箱;
(二)项目结项材料《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 4)、《项目任务书》、《项目变更审批单》(附件 1)和经盖章确认的研究成果复印件,按序
A4双面印制,装订成2册,报科技产业处。
附件:
1.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单
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年度检查报告书
3.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年度检查项目一览表
4.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
5.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表
6.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结项项目一览表
7.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研究成果一览表
8.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年度检查和结项工作的通知
科技产业处
201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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