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年度检查和结项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5-09-10 点击数:

 

各有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年度检查和结项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社政(2015)10号,附件8]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高校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和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工作
 
 (一)检查范围
 
 2012—2014年立项,且还未完成《项目任务书》约定研究任务的项目。
 
 (二)要求
 
 1、2014年立项的,请填写以下三张表:
 
 (1)《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年度检查报告书》(附件2 ,以下简称《项目年度检查报告书》);
 
 (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年度检查项目一览表》(附件3 ,以下简称《项目年度检查项目一览表》);
 
 (3)《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研究成果一览表》(附件7 ,以下简称《项目研究成果一览表》)。
 
 2、2012-2013年立项的,请填写以下四张表:
 
 (1)《项目年度检查报告书》(附件 2);
 
 (2)《项目年度检查项目一览表》(附件 3);
 
 (3)《项目研究成果一览表》(附件7);
 
 (4)《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单》(以下简称《项目变更审批单》,附件 1)。
 
 二、结项工作
 
 (一)结项范围
 
 已完成《项目任务书》约定研究任务,符合结项要求的项目可申请办理结项。同时对2011年及以前批准立项的仍达不到结项要求的项目进行清理。
 
 (二)要求
 
 1、项目负责人对照,认真填写以下三张表:
 
 (1)《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以下简称《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 4);
 
 (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结项项目一览表》(附件 6);
 
 (3)《项目研究成果一览表》(附件 7)。
 
 2、未正式出版的书稿、未经采纳批示的研究报告,须经专家鉴定通过,并附《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表》(附件5,至少3位专家,每位专家填写一张表)。
 
 3、结项证书单独打印,鉴定等级统一选择“合格”。
 
 三、材料报送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15年10月20日前报送以下材料:
 
 (一)所有电子稿材料请发送至杨益花CRP邮箱;
 
 (二)项目结项材料《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 4)、《项目任务书》、《项目变更审批单》(附件 1)和经盖章确认的研究成果复印件,按序
 A4双面印制,装订成2册,报科技产业处。
 
附件:
   1.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单
   
   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年度检查报告书
   
   3.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年度检查项目一览表
 
   4.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
   
   5.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表
 
   6.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结项项目一览表
 
   7.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研究成果一览表
 
   8.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年度检查和结项工作的通知
 
科技产业处
 
2015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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