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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学院教学实验(训)室安全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3-12 】

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7]2号和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18]45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教学实验(训)室安全管理工作,经学院研究,决定成立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实验(训)室安全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及办公室,具体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全院教学实验(训)室安全的领导工作,建立学校实验(训)室安全管理、教育、培训、检查、奖惩的制度及计划,并监督落实。

二、安委会人员组成

 任:傅  

副主任:周  

 员:尤伟忠  宋京城  耿晓东  周晓明  徐建灵  林德明  郭文剑

袁卫明      时忠明  顾金锋      江炳坤

三、安委会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由教务处处长兼任主任,成员包括教学管理科科长、实验(训)室管理干事。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教学实验(训)室的安全工作,并有行使奖励和处罚的职能。定期组织开展实验(训)室安全教育和宣传,营造浓厚的实验(训)室安全校园文化氛围,提高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0一九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