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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处工作职责

【来源: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发布日期:2016-04-12 】

校企合作处是学院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学院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学院总体发展目标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拟定并组织实施学院校企合作规划、实施计划和方案,提出学院校企合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并落实相关规章制度;负责指导、协调和考核各二级院系的校企合作工作。

2、负责江苏现代农业校企(园区)合作联盟秘书处的日常工作,根据联盟章程及农业高职教育的规律和特点,拟定并实施联盟发展规划、实施计划和方案,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商会的联系和沟通,提出联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并落实相关规章制度;指导、协调和考核各分理事会的工作;建设和管理好联盟网站,定期收集、编印和交流联盟工作动态信息。

3、负责指导和协调校内外实习基地的建立和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实践政行校企合作共建校内外实习基地建设的新途径、新模式。

4、负责全院校企合作信息、各类情报、文献资料等的收集、统计、汇编和交流,做好校企合作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5、负责建立动态的校企合作管理平台,加强对各二级院系(部)校企合作项目的督促检查。

6、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