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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工作职责

【来源:   发布日期:2016-11-18 】

教务处工作职责

教务处是学院教学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掌握全院的教学动态,指导、协调各二级院系(部)做好教学管理工作。

2、负责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根据国家、省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教学工作指导文件的规定,组织拟定学院教学工作的意见、决定和规章制度,起草年度教学工作计划、总结等;拟定二级院系(部)教学工作规范及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考核。

3、参与制定学院有关教育发展规划;拟定并组织实施专业建设计划,提出教学改革的意见和建议;组织新专业的论证和申报工作;负责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论证与审定工作;组织院级重点专业的评审和管理工作;负责省级及学院教学质量工程管理工作。

4、负责起草和组织实施学院专业教学资源建设规划,负责精品课程、网络课程、多媒体课件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各级教材的组织编写、出版管理以及评奖工作;负责教材的征订工作。

5、负责学院公共选修课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6、组织各二级院系(部)制订和实施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各专业的教学计划(课程教学、顶岗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以及各课程的授课计划和实习计划,检查督促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的执行,及时进行诊断与反馈。

7、负责每学期教学任务的审查和下达,并督促各二级院系(部)落实;制订课程表,编排教学日历;负责教室使用的调度。

8、负责编制考核日程表,做好全院性考试的考风考纪检查和考试作弊学生的处理工作;负责全国性英语等级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

9、负责全院教学运行秩序的管理,组织开展期初、期中、期末和日常教学检查,确保全院教学秩序的稳定;负责对教研活动和教研室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组织教学及管理经验交流活动,研究解决教学中出现的问题,负责教学纪律管理和教学质量事故查处。

10、负责CRP教务管理等子系统以及教学资源管理系统的使用与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教学工作信息化水平。

11、负责学院教学档案的收集和管理工作,指导和督促二级院系(部)做好各自教学档案的收集和管理工作。

12、负责师德师风建设和教师教学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负责专业教学团队建设管理;按照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计划,组织开展教学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教师教学能力的培训和教师教学竞赛活动;协助组织人事处制订和实施师资引进、业务培训计划;负责组织校外兼课教师和兼职教师的资格审查;负责教师教学工作量的统计与审核工作。

13、负责新生的组班、学生的学分认定与学籍管理、毕业资格审查和毕业证书的办理与发放;负责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项目的管理工作;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各级各类技能竞赛活动;负责专转本的管理工作。

14、组织好本部门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做好本部门安全稳定工作;协助做好相关绩效考核工作。

15、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实训中心工作职责

 

实训中心是学院实践教学辅助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实践教学方面的政策、要求以及学院专业建设规划,组织拟定并实施学院实训基地建设规划、实施计划和方案;提出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并落实相关规章制度;统筹二级院系校内外实训基地的建设,指导日常管理。

2、负责全院教学仪器设备、教学软件、大宗实训耗材的购置、日常维护和扎口管理。

3、负责实训实习资料的发放和日常管理。

4、负责直管综合性实验实训室的管理工作。

5、负责实验实训室及各种实训实习数据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6、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